河北省发改委等十部门印发《河北省车用
乙醇汽油推广方案》的通知,在河北省南部6市已封闭运行
车用乙醇汽油基础上,对北部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廊坊5市开始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019年12月底实现全省全域封闭运行。
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是国家战略性举措,对改善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和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进一步扩大我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范围,为促进我省优化能源结构、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做出新贡献。
河北省南部6市已封闭运行车用乙醇汽油基础上,自2019年6月1日起,对北部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廊坊5市开始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12月底实现全省全域封闭运行,除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工业生产用油外,基本实现全省车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汽油。

全面推广阶段
(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
全省开展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
2019年底起全省封闭运行车用乙醇汽油
所有加油站均不得销售
所有标号的非乙醇汽油
对不按规定销售非乙醇汽油的加油站
一律责令关停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