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庆阳地区风、光、储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2-30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华能庆阳地区风、光、储综合
新能源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服务,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庆阳地区风、光、储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
2.2 服务内容:华能庆阳地区风、光、储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是华能集团在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布局,是以陇东送山东特高压通道建设为依托,规划的一体化大型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依据国家现行新能源政策,以陇东-山东±800KV特高压直流通道外送形式实现平价上网。华能庆阳地区风、光、储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拟开发区域主要分布在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甜水镇、山城乡、秦团庄乡、南湫乡、罗山川乡、耿湾乡、小南沟乡、洪德镇、毛井镇、虎洞镇、环城镇、芦家湾乡、车道乡、合道镇境内。目前项目初步规划容量600万千瓦。总规划面积约4600平方公里。现需委托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咨询单位对设计单位编制的《华能庆阳地区风、光、储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纪要、审查意见。
2.3 服务期:
合同签署并接到甲方书面文件通知后分为两个阶段工作:(1)可研报告审查会: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组织召开可研报告审查会,并在审查会后3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2)可研收口审查会: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组织召可研收口审查会,并在收口审查会后3日内,出具收口审查会纪要及审查意见。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内容包括:投标方须按要求对华能庆阳地区风、光、储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聘请有关专家,组织审查会议,根据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总结,出具会议纪要;在华能庆阳地区风、光、储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可研报告具备收口条件后,组织召开可研报告收口审查会, 出具审查意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服务或编制服务业绩不少于3项。并附业绩合同复印材料(复印材料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组织完成过3个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或编制工作,并附业绩证明复印材料(复印材料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2月16日09:00时起至2020年2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27日08时0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