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核准前的公示
为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常德市西部拟新建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予以核准前公示。
邵阳市新邵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建设在邵阳市新邵县新田铺镇塘口村,主要拟建内容有:项目垃圾焚烧总规模为1500吨/天,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垃圾焚烧规模1000吨/天,二期垃圾焚烧规模500吨/天。一期建设1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的生产线,配置2台500吨/天焚烧炉、1套25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配套环保设施等,预留二期1条500吨/天焚烧生产线用地;二期新增1台500吨/天焚烧炉、1套12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等。项目业主暂为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期PPP招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总投资86637.89万元,其中一期65850.75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取得省自然资源厅的用地预审意见(湘自然资预审字〔2019〕103号)和选址意见《关于新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以及中共新邵县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对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备案意见》。目前按程序已委托评估,并通过专家审查。项目废水、废气、废渣、二噁英等排放标准将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0年2月24日—2月26日),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能源局反馈,并具体列举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对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湖南省能源局新能源处,传真0731-89665048,邮箱:86917836@qq.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29号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