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明确可再生能源项目进入首批财政补贴目录的条件。
其中,此前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文公布的第一至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后,直接纳入补贴清单。
对于2016年3月后并网的生物质发电项目,要想进入补贴清单,分享可再生能源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需于2018年1月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2、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
3、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获得价格主管部门批复。
根据通知要求,此批补贴清单申报工作在6月30日前完成,并同时做好下一批清单审核发布的工作。
以下为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