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四川省 蓬溪县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转发如下。
为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压实禁烧工作职责,有效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结合蓬溪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不断提高蓬溪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利用资源、禁止焚烧、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二、总体目标
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蓬溪县区域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县城区和重点禁烧区大气环境不受污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三、工作重点
(一)严把重点时段。全年均为禁烧期。重点禁烧时段为5至9月,主要涉及油菜、小麦、玉米、水稻等农作物秸秆。
(二)严控重点区域。蓬溪县辖区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禁烧重点区域为:县城城乡接合部5公里内;县辖国道318线、国道350线、成南高速、遂西高速、遂绵高速、遂广高速、成达铁路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内。重点乡镇(园区)为:普安街道办、蓬溪经开区、赤城镇、新会镇、宝梵镇、大石镇、吉祥镇、天福镇、红江镇、鸣凤镇、任隆镇、三凤镇、蓬南镇、荷叶乡。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要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要及时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禁烧方案、奖惩办法和禁烧排班表,建立乡镇领导包村、乡镇干部包社、村组干部包地块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抓落实。
2.加强舆论宣传。采取播放广播、悬挂横幅、宣传车宣传、发放宣传单、张贴政府公告等方式将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社到户,镇村干部要深入每家每户、田间地头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引导老百姓养成"不敢烧、不想烧"的习惯,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细化管理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压实各村(社区)禁烧责任,建立以镇(街道)为单位、村(社区)为基础、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五定(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工作要求,形成"边界明确、责任到人、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4.加强巡逻处置。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应实行全天候巡查,严密监视有无火点出现,及时处置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焚烧当事人可按照村规民约、广播曝光、责令检讨等方式进行处置。
(二)部门包片,督查到位。由县委绩效办牵头,组建由蓬溪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为成员单位的4个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详见附件1),实行包区督查。各督查组主要负责包片区域内秸秆禁烧日常督查工作,督查可采取现场督查、查看资料、暗访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对焚烧秸秆的直接责任人由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进行处罚;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三大战役办"负责对蓬溪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督查组要互相协调配合,形成责任明确、任务落实、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白+黑"巡逻制度,各工作巡查督查组和各乡镇(街道)禁烧巡逻队既要开展白天巡查,又要加强夜间巡查,确保巡查全天候覆盖。二是健全"当日汇报"制度。各工作巡查督查组要将当日禁烧巡查情况(详见附件2)于当日22:00以前报送至蓬溪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管理股(联系邮箱:395679596@qq.com,禁烧QQ群:377067509),由蓬溪生态环境局汇总上报县委县政府。三是健全"周通报"制度。县委绩效办按周对各责任部门、乡镇(街道)、经开区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要合理有效使用禁烧资金,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目标考核。县委绩效办要严格奖惩,逗硬考核,将结果纳入相关单位的年终考核,扣分上不封顶。对出现"第一把火"、因工作不力导致辖区内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的责任人,巡察督查组要将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