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结合衡水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19年至2021年,着力提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质量和效益,优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比例,秸秆综合利用率从现在96%提高到96%以上,比省要求高一个百分点;建成布局合理、多元化利用、可持续运行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规范秸秆还田技术标准,建立较完善的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体系。率先在全省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基本全覆盖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作为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把此项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据市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细化分工、夯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加大废弃地闲散地杂草处理力度。清除农村杂草是秸秆禁烧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我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线监控报警系统平台农村着火点统计情况来看,60%以上着火点为焚烧杂草,尤其是秋冬季比例更高。要结合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加大对废弃地、闲散地、河堤护坡、铁路公路护坡杂草及湖区苇草的处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收割储运,做到资源化利用,严禁点火焚烧污染环境。(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加快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依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就近就便”的原则,根据不同农作物秸秆收获季节、收获量和离田利用途径,探索建立有效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存及运输运行模式,扶持建设秸秆收储场及相关设备设施,组建专业化秸秆经纪人队伍,实现秸秆高效离田、收储、转运、利用;加快建立以市场需求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多种运行模式并存的秸秆收储运管理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着力提升秸秆肥料化利用质量水平。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充分利用农机补贴政策,进一步优化机具配置,逐步淘汰旧机械,推广使用带还田装置的玉米联合收获机、带切抛装置的小麦联合收割机、高性能还田机,对小麦秸秆打捆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应补尽补;引导农机手严格按照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技术规程及有关标准进行粉碎还田作业,提高秸秆还田作业质量水平。加大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秸秆高效有机肥、秸秆生物反应堆、秸秆生物炭还田改土等先进堆肥技术的推广力度,增加土壤腐殖质,改良土壤,提高保水保肥性能。(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负责)
(五)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率。推进秸秆饲料化与调整畜禽养殖结构相结合,加快奶牛、肉牛、肉羊等草食畜牧业产业发展,积极培植秸秆养畜产业带,实现规模化、集约化饲养。以武强县、故城县、饶阳县、武邑县、深州市、景县为重点区域,就近利用丰富的饲草作物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国家粮改饲项目,重点推广“秸秆—养畜—肥料—还田”等种养循环模式,重点推广全株玉米种植品种,全面推广全株玉米青贮。推广全株青贮玉米饲喂技术,提高饲草作物和农作物秸秆的饲喂利用率,提高草食家畜畜产品品质,提高种养农户的经济效益。探索发展秸秆商品化青(黄)贮,鼓励生产优质秸秆生物饲料、秸秆型全混合配合饲料、秸秆压块饲料等,推进秸秆加工企业与养殖企业建立利益联结及市场化运营机制,形成秸秆饲料专业化生产、精细化分工、市场化运作格局,不断提高秸秆饲料的使用率及效益,推动草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到2019年底,秸秆饲料化利用总量达到65万吨,其中粮改饲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全株青贮总量达到40万吨以上;到2021年,秸秆饲料化利用总量达到70万吨,其中粮改饲种植面积达到17万亩以上,全株青贮总量达到45万吨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负责)
(六)稳步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发展以小麦、玉米、棉花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培育壮大秸秆生产食用菌基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以食用菌规模化发展带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袋料栽培食用菌是利用小麦、玉米、棉柴秸秆为原料栽培食用菌,是我市目前生产平菇、香菇、金针菇、鸡腿菇的常用方式。充分利用棉籽皮、棉柴杆、玉米芯等资源,积极探索利用秸秆栽培食用菌技术,因地制宜选择栽培品种、设施类型和栽培模式,发展食用菌生产。在冀州大力推广棉柴秸秆栽培姬菇、鸡腿菇,在饶阳推广葡萄枝、玉米秸秆栽培海鲜菇、金针菇,在武强推广玉米芯栽培平菇,不断提高秸秆利用率,增加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建立食用菌转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的农业循环经济体系和食用菌产业体系,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快速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负责)
(七)积极开展秸秆原料化利用。围绕现有基础好、技术成熟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重点行业,鼓励生产以秸秆为原料的工业用纤维、人造板、秸秆碳等产品,力求秸秆原料化利用实现突破。推动与消费秸秆原料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保证原材料供应。同时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编制加工和日光温室保温草帘生产。景县要抓紧做好棉花秸秆隔热垫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负责)
(八)扩大秸秆燃料化利用比重。扎实推进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打捆直燃等能源利用方式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扩大生物质能利用,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加快生物天然气项目建设,衡水高新区中广核、武强聚碳2个投产项目要尽快达到设计能力,故城福隆力争2019年上半年投产达效,冀州区、景县、阜城县新上项目要尽快开工建设,深州市新上项目要尽快谋划实施,到2021年新上四个生物质项目年产天然气3960万立方米,年利用秸秆32万吨,年利用畜禽粪便28万吨。故城县河北利国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利用秸秆(棉柴等)生产成型燃料年利用秸秆1万吨。提高沼气生产能力,努力打造“国际生物天然气城”。重点推广“秸秆—养畜—沼渣(沼液)—还田”等利用模式,引导秸秆燃料化高值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建设内容
在全市实施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大力推广用量大、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建设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示范县,争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
(一)秸秆收储运示范工程
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村委会、农户”的运行模式,结合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实施,以乡镇为中心,按照一定储量规模,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分散设立一个秸秆收储点,形成一个收储网络体系,调控秸秆收储量,并按企业原料使用需求,及时、保质、保量运送秸秆到使用单位。对秸秆收储场(站、点、临时收储点等)建设和购置必要的设备(秸秆捡拾机、秸秆打包机、秸秆打捆机、运输车辆、抓车、铲车、输送带等)进行补助,与现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接。
(二)秸秆种养结合示范工程
结合粮改饲试点、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等项目,围绕奶牛等草食家畜发展,继续推广秸秆饲料订单生产方式,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积极推广全株玉米青贮、添加剂青贮和秸秆压块打捆等技术。鼓励养殖户、养殖小区和规模化养殖企业新建和修复青贮窖、青贮池,研发秸秆青贮新技术、新模式,推广使用秸秆收储、粉碎等机械设备。对购置自走式青贮收割机等青贮机械、秸秆铡草机、秸秆打捆机、秸秆打包机、秸秆压块机、TMR搅拌机等设备予以补贴。通过秸秆养畜重点县和种养结合典型企业示范,以点带面,推进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
到2019年底,秸秆饲料化利用总量达到65万吨,到2021年,达到70万吨。
(三)秸秆科学还田与土壤改良示范工程
结合建设小麦灭茬粉碎还田、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争取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机、小麦联合收获机、玉米联合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械、小麦玉米免耕精量播种机、腐熟剂抛撒机等及其他与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相关设备(含定位、监测等附属设备)或生产秸秆有机肥进行补贴。
推广采用生物菌剂快速腐熟还田和秸秆堆沤还田技术模式,实施秸秆就近腐熟堆沤还田利用。针对蔬菜、瓜果等高效作物,加快推广温室挖沟还田、秸秆覆盖技术。
到2019年底,小麦除去秸秆综合利用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及其他先进堆肥技术后的秸秆机械还田达到96%以上。到2021年,小麦秸秆机械还田基本实现全覆盖,玉米除去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及其他先进堆肥技术等利用后的秸秆还田率达到95%以上。耕地质量明显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5%以上。
(四)秸秆工农复合型利用示范工程
依靠各县市区的秸秆资源、技术和地理优势,大力发展工厂化食用菌、错季菇栽培,促进秸秆资源基料化利用。在食用菌生产优势区域配套建设秸秆粉碎加工厂、粪草腐熟培养料加工厂和秸秆栽培食用菌标准园。重点粮棉主产区支持利用秆皮、秆芯生产人造板及工业用纤维。
到2019年底,利用秸秆栽培食用菌面积发展到0.35万亩,基料化利用总量达到1.2万吨。到2021年,利用秸秆栽培食用菌面积发展到0.4万亩,基料化利用总量达到1.4万吨。
(五)秸秆清洁能源示范乡镇(园区)建设
推广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气化、秸秆沼气等技术,推行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继续推进秸秆联户沼气工程和生物天然气工程,秸秆经过厌氧发酵产生沼气,直接用作燃料或者提纯成生物天然气。
到2019年底,建成3个生物质天然气项目,年产天然气2500万立方米、固体有机肥15万吨、液态有机肥6万吨,年处理有机废弃物40万吨。全市年产生物天然气总量将达到6000万余立方米,可满足6万户农村居民炊事取暖。到2021年,建成4个生物质天然气项目,年产天然气3200万立方米、固体有机肥20万吨、液态有机肥8万吨,年处理有机废弃物50万吨。全市年产生物天然气总量将达到8000万立方米,可满足7万户农村居民炊事取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相应建立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任务要求,统一组织、指导、监督、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市级有关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和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机械购置进行敞开补贴,并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组织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认真谋划一批规模大、效益好、技术新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支持,做好生物质天然气发电项目报批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秸秆综合利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土地优惠政策,将秸秆收集存储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中的附属设施用地管理,将秸秆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等环保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金融部门负责加大对优化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金融产品创新;税务部门负责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利用秸秆生产纸浆、纤维板、生物炭、生物质压块、沼气等的企业享受有关退税及所得税优惠政策;工信部门负责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工作;科技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示范基地建设;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舆论工作。通过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协调会商、跟踪问效等制度,实现管理共抓、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秸秆综合利用联动推进机制。
(三)强化项目引领。充分利用现有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粮改饲”试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区域生态循环农业、沼气工程及农机补贴等国家和省内项目,总结成功经验,扩大试点项目的带动效应,以点带面,着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及效益。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营造社会氛围;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普及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作业和秸秆收储运规范培训,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成熟技术,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能力。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加大技术培训,普及相关知识,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使利用秸秆成为自觉行动;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资源环保意识,推动消费者优先购买秸秆综合利用产品,用市场化的手段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