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能源网 » 新能源政策法规 » 新能源政策法规库 » 生物质能政策 » 正文

甘肃省天水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日期:2020-12-21    来源:中国秸秆网综合

国际新能源网

2020
12/21
13:53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秸秆资源化利用 沼气 玉米秸秆饲料化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深入实施《天水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有效提高天水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天水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和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方针,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有机肥和沼气等为主要利用方向,推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实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散户在实现畜禽入圈、粪污及时收集还田的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粪污全量收集、集中加工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以玉米秸秆为重点,以饲料化为主要利用方向,变废为宝,综合利用。通过对粪污和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对农村的污染,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遵循规划。坚守农村土地整体规划,不突破耕地红线、不在禁养区内发展养殖、不触碰生态红线、不破坏生态环境。

2.分级分类,有序推进。立足农村实际,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治理,优先整治农户聚集区、水源保护地等,对原有村庄、新建村庄分类施策,按照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户、散养户三大类型分类治理,稳步推进。

3.建管并重,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对新建养殖场严格审核,确保不污染环境,对已建成养殖场提升改造,严格监管,确保达标运行。强化养殖者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其维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

4.多措并举,综合利用。以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为主,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技术,积极开展粮改饲种植,促进草畜一体发展。坚持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综合利用,解决农作物秸秆乱堆乱放和资源浪费问题。

(三)主要目标

通过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天水市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设施装备配套率有效提高,农村村庄内畜禽散养户全部实行圈养,规模养殖户逐步退出,新建农村内不养畜禽。各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19-2020年,天水市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3%和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93%和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率分别达到64%和6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畜禽养殖规划布局。

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科学规划养殖布局,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布局。完善禁养区划定方案,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规模养殖场建设要远离村庄和居民聚集区,选址要符合环保、土地规划和防疫要求。实行人畜分离,村庄内一般禁止新建规模养殖场(户)。坚持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推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新建规模养殖场要选择到果蔬产业带和示范基地(园区)上,实现紧密结合,就地转化,促进三大产业绿色偱环发展,共同提质增效。要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引导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区域和规模养殖场控制调减养殖总量,实现种植养殖业高质量可持续协调发展。(牵头部门:市畜牧兽医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二)做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

对符合备案登记的规模养殖场,严格落实《天水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继续抓好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主的综合治理。每年新建50个以上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环评审批,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环境部门予以处罚。加大对旧场的改造力度,每年提升改造规模养殖场50个以上。天水市147个市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全部达到“两分三有一利用”,实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有三防堆粪棚、污水贮存发酵池和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粪污实现资源化利用。对于招商引进的100万头生猪和500万只蛋鸡等重点养殖项目,按照绿色循环发展的原则,秦州、秦安等县区要加强扶持、科学规划、合理选址、严格环评,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确保粪污实现全量资源化利用。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定期对规模养殖场经营主体开展专题培训,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规模养殖场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继续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每年创建20个市级以上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实行养殖场周边环境承包责任制,要搞好场内外环境卫生,开展灭蝇、灭蚊除臭行动,定期消毒,保证粪污运输车辆干净整洁,防止运输过程中的粪污溅漏。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减排核算制度,改革完善畜禽粪污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粪污削减量的重要依据。严禁偷排漏排行为,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监督指导养殖场严格按程序做好防疫废弃物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乱丢乱弃污染环境的行为。(牵头部门:市畜牧兽医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做好规模养殖户和散养户粪污治理。

按照“政府扶、项目补、农户筹”等多种资金筹措方式,采用“堆肥发酵还田、发酵床养殖、种养生态循环、沼气净化、集中处理”等多种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确保规模养殖户、散养农户养殖粪污实现资源化利用。新建居民村庄内原则上禁止畜禽养殖,确需养殖者可在村庄外适养区建场养殖或者加入养殖合作社代养。原有村庄内一般禁止新建规模养殖场(户),已有规模养殖场(户)逐步搬迁至适养区养殖,已有散养户全部实行舍饲圈养,同时结合改厕、改圈等完善粪污处理设施,防止畜禽粪污露天堆放和乱排乱放。畜禽粪污要做到日产日清,或纳入村庄粪污处理系统统一处理,有条件的可由专业粪污运输服务队就近运输至田间地头储粪(液)池或堆粪场沤肥后还田利用。(牵头部门:市畜牧兽医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制创新。

按照《天水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天水市循环农业发展规划》要求,继续大力推行“畜-沼-果(菜)、种草养畜”等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水果、蔬菜等农产品产量和品质。支持大型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粪便污水,生产销售商品有机肥或流转土地发展种植,就近消纳。支持中小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畜禽粪污堆肥发酵低成本就地转化。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政府补贴,企业运作”模式,引进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开展集中处理加工利用,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支持条件适宜地区推广“林果-林下养禽养蜂(食用菌、药材)-有机肥-有机农产品”农林立体复合生态循环模式。支持建立乡级和村级粪污运输服务队,负责辖区内畜禽粪污运输、处理和利用,全面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林草局,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五)做好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等综合利用。

继续大力实施粮改饲项目,清水、麦积要抓好粮改饲试点工作,积极开展饲草专用玉米新品种引进及高产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种植新品种,扩大饲草种植面积,推广机械化收贮。推广秸秆青贮微贮技术、秸秆压块饲料加工技术、秸秆揉搓丝化加工技术等,扩大饲料化利用比例,为养殖发展提供优质饲料。支持建立秸秆收贮专业组织,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 政府扶持、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贮运输体系,全面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每年完成40万吨玉米秸秆青贮任务。推广秸秆还田,引进秸秆加工企业,推广秸秆基质、燃料等利用新途径,加快秸秆肥料化、原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综合利用。(牵头部门:市畜牧兽医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结合《天水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靠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村畜禽粪污治理县区负总责,乡镇具体抓落实,养殖场和养殖户负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畜牧部门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农业农村和城乡住建部门统筹协调,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开展监管,发改、财政等部门完善政策措施,安排专项项目经费,支持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市畜牧兽医局,配合部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二)加大政策扶持。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规模化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减排、秸秆饲料化利用等资金,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加快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积极推进畜禽粪污及秸秆资源化利用。争取果菜茶大县建设项目,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将其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及相关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范畴,市财政每年列支900万元,重点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有机肥生产加工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粮改饲种植、秸秆青贮利用和动物防疫、畜产品安全建设等。各县区财政要列支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产业示范园区、果品蔬菜示范园区(基地)和种植密集区域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对果树、蔬菜基地上建设储粪(液)池、堆肥棚、水肥一体化管网系统和对养殖场建设秸秆青贮池的从相关项目中进行奖补。大力支持有机肥厂建设,支持种植者使用有机肥,强化日常监管服务,提高种养循环发展水平和效益。大力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粮改饲等相关配套政策,打造好秸秆资源化利用平台。将粪污处理、秸秆加工设备和专用运输车辆全部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畴,实现敞开补贴。金融部门产业贷款优先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发展项目,优先支持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青贮等综合利用。全面落实规模养殖场和有机肥厂建设用地、用电、税收和沼气发电上网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畜禽粪污治理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中来,向农村引进先进的粪污处理和秸秆加工设施设备,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牵头部门:市畜牧兽医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自然资源局,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广泛宣传动员。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典型经验。开展专题培训,扩大宣传和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养殖从业者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将相关内容写入乡规民约,引导群众开展村庄粪污、秸秆清洁整治,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牵头部门:市畜牧兽医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加强示范推广。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天水市每年建立15个以上种养结合、偱环发展及粪污、秸秆资源化利用示范点,针对不同规模的养殖场(户),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饲养技术和粪污处理方式。推广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达到源头减量。推广标准化养殖、微生物处理,达到过程控制。推广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能源化等,达到末端利用,全面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饲草专用型玉米品种种植面积,推广机械化收割贮存,推广秸秆青贮利用,确保农作物秸秆资源化有效利用。(牵头部门:市畜牧兽医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五)严格督查考核。

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和沼气利用、村庄粪污清洁治理、秸秆利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按照《天水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结合秸秆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市畜牧兽医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返回 国际新能源网 首页

新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