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出台新法案——《海上电力基础设施法案2021》,为海上电力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及退役建立框架。
澳大利亚政府于2020年2月发布了《海上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框架草案》,并就《海上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法》开展公开咨询。该拟议法案遵循两项基本原则:一是灵活性,可根据该行业的发展,对配套政策和法规进行细化;二是用海许可证的“共用”或“共存”性,同一个项目的发电装置和输电基础设施可获得独立许可,不同项目的发电装置可共用相同输电基础设施,无需再申请许可。
该法案涵盖海上输电电缆和海上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海上风电。据悉,该法案的出台将加速许多正在开发当中的海上电力基础设施项目发展,比如连接塔斯马尼亚的国家电网的Marinus link输电项目、维多利亚州吉普斯兰海岸附近的“南方之星”(Starof the South)和北部的“太阳电缆”(Sun Cable)项目。
根据该法案,澳大利亚国家海洋石油矿权管理局(NOPTA)将负责海上项目的许可审批;国家海上石油安全和环境管理局(NOPSEMA)将负责项目的运营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