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近日,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娄底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文件指出,预计202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760万吨标煤左右。
能源消费总量1760万吨标煤,年均增长2.3%,其中煤炭消费量1380万吨,成品油消费量105万吨,天然气消费量2.5亿立方米,全社会用电量181.3亿千瓦时,能源综合生产能力190万吨标煤;电力装机580.3万千瓦,年均增长8.43%。
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2.08%;电能占全市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39%;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保持在20.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完成省下达目标;天然气储备能力满足国家目标考核要求;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99%。
实现天然气管道覆盖“县县通”,气化人口达到300万人;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844千瓦时/人,农网户均容量达到2.6千伏安/户;充电桩达到9300个,满足全市2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娄底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文件还指出,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新形势下用电需求为目标,适应电网智能化发展趋势,考虑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接入影响,进一步加强能源供应安全,谋划预留城区及园区备用电站的建设,同时,考虑数据中心建设需要,实施城区双回路电网建设等。着力构建覆盖全市、网架坚强、安全可靠、智能互联的娄底现代化智慧配电网。“十四五”期间规划投资70.89亿元,其中主网投资39.69亿元,城网投资5.1亿元,农网投资26.2亿元。预计“十四五”末,娄底市各供电指标全面优化,城、农网供电可靠性分别达到99.985%、99.9%,城、农网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以上,线损率不超过4.1%。
推动化学储能、抽水储能建设。充分发挥储能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保障作用。扶持本地新能源及储能电池产业发展,支持三迅新能源、电将军等本地新能源企业加大储能电池产业投入力度。鼓励大规模电池储能发展建设;完善电力辅助服务机制,有序推进现货市场建设,为储能发展提供市场手段和政策保障;推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试点,鼓励风电、光伏电站按比例配置一定容量储能,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充分发挥娄底丘陵地形及水资源优势,依托娄底绿色能源基地,开展新能源+抽水蓄能试点。启动抽水蓄能电站选址,重点开展新化、涟源、冷水江等地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
大力发展光伏风能发电。按照“有效利用、环境保护、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的思路,坚持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光伏。积极推进一体化基地建设,利用“重金属污染区、石漠化区、采矿塌陷区”三大生态治理区域,采用“光伏开发+生态治理+储能”方式的开发绿色清洁能源基地,实现娄底市生态修复和低碳转型融合发展。利用全市建筑屋顶资源,在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进娄底“光伏+生态治理”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涟源、双峰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示范。风电。以消化存量为主,审慎布局单体等风电项目。加快新化维山7万千瓦风电场、新化吉庆3.96万千瓦风电场、涟源伍家湾4万千瓦风电场、涟源市安平镇2.5万千瓦风电场、涟源市古塘乡3万千瓦风电场建设。
建设光伏、风电发电项目,重点实施利用“重金属污染区、石漠化区、采矿塌陷区”,通过“光伏开发+生态治理+储能”的模式,2021-2025年,打造生态绿色能源基地。建成娄底、新化、双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氢能示范项目。
政策原文如下:
娄底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娄发改能源〔2021〕4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有关企业:
《娄底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娄底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
《娄底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顾 问:
蒋天海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组 长:
杨 维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
朱蔚林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
曾 宏 湖南翼君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梁夏涛 娄底能源规划(电力)研究中心副主任、工程师
陈益林 高级经济师
向利民 统计师
吴 建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
谭建华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科
执 笔:陈益林 向利民 梁夏涛 吴 建 陈鸿翔
审 稿:朱蔚林
审 定:杨维
娄底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直接关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社会发展格局面临深刻调整,能源安全与转型变革任重道远。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支撑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和《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娄底市能源产业发展指导性规划,为娄底市的煤炭、电力、新能源、燃气、石油、能源科技装备产业规划提供指导。
第一章 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娄底市能源建设工作稳中有进,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达1570.39万吨标准煤。“十三五”期间以年均1.94%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了年均7.3%的经济增长,在能源保供、结构优化、民生保障、产业布局、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能源保供能力不断增强
电力,全市电源装机2065家,容量387万千瓦,比2015年增加9.1%。娄底电网新建改造110千伏及35千伏变电站9座和18座,新增变电容量分别为79.45万千伏安、11.91万千伏安,新增配变6376台,农网户均容量由1.1千伏安提升至2.02千伏安,形成了以500千伏民丰变为中心,220千伏、110千伏电网为骨干,稳定安全的中低压配电网为基础的网架体系。供电可靠率及综合电压合格率明显增强,分别达到99.9%和99%。天然气,涟源-新化天然气管输支线建成投产,邵东-双峰管输支线开工建设,除双峰县外,其余县市区均已通管输天然气,截至2020年底,全市建成湘娄邵、涟新天然气长输管道2条,天然气门站4座,阀室2座,天然气长输管道长度132公里,管输能力达到9亿立方米/年。煤炭,保留煤矿23对,产能340万吨;浩吉铁路专线提前投运,极大地缓解了北煤入湘运输瓶颈;娄星区、新化县煤炭储备项目开工建设,有利于增强煤炭应急保供能力。成品油,国家管网长郴成品油管道湘娄支线全长37.3公里,管输能力250万吨/年;石油储备库2座,储备能力9.8万吨,能保障全市成品油供应。安全,煤矿安全改造有序推进,安全措施不断增强;电网运行安全不断强化,有序用电顺利实施;油气管道安全生产持续推进,未发生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
(二)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清洁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36.4万千瓦,装机占比从1.52%提高到9.41%。其中:风电装机26万千瓦,光伏装机10.4万千瓦。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全市煤炭消费比重从2015年的92.3%降至2020年的87.8%,煤炭消费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电煤占煤炭消费总量20.4%;清洁能源比重进一步加大,天然气消费占比由0.29%提升至1.31%,年均天然气消费增长35.2%;终端能源电力化水平加速提升,电能占全市终端能源消费比重从11.14%提高至12.47%。
(三)民生普惠服务逐步深入
民生服务,“十三五”电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电网改造投入29.4亿元,生产生活用能条件大为改善,全社会人均生活用电量由2015年的482千瓦时上升到2020年的604千瓦时,年均增长4.6%。城市天然气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城市管道燃气县市覆盖率达到80%,共建成城市供气管道607公里,全市气化人口108万人,年消费天然气1.1亿立方米,天然气消费较2015年增长3.6倍,远超全省平均水平。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共建成充电桩763个,其中公交专用充电站7个、公用充电站34个、公用充电桩193个。脱贫攻坚,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85个,装机规模1.64万千瓦,助力283个贫困村出列;完成全市所有贫困村农网改造,贫困村农网改造实现全覆盖,“两率一户”指标提前完成。
(四)先进储能产业加速发展
“十三五”期间,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娄底经开区设立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产业园的若干意见》,依托娄底经开区加快发展先进电力与储能电池基地,打造新能源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园,重点发展新能源电池及其关键材料产业。娄底市新能源产业呈现快速发展势头,新能源及先进储能产业链初具规模。2020年,全市先进储能材料产业总产值达到16亿元。
(五)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纵深推进
各项能源改革深化实施,改革红利不断释放、改革动力不断增强。电力体制改革,2015年以来分别调降大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4.85分/千瓦时、16.82分/千瓦时,减轻用电成本6亿元;电力市场交易规模稳步扩大,累计成交电量超过135.15亿千瓦时,减少用电成本2.39亿元;开展扩需增发专场交易,助力6家停产减产企业复产扩产;冷水江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展顺利;小水电自供区改革基本完成,全市自供区数量减少9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三五”累计关闭小煤矿79家,淘汰落后产能1192万吨;全市完成21处小水电关闭退出,关退装机容量1.22万千瓦。
(六)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全面加强节能减排,不断巩固生态文明发展成果。“十三五”期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2.69%,超额完成目标。华菱涟钢、冷钢、双峰海螺水泥、金竹山电厂等重点用能单位积极开展节能改造,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金竹山火电厂,涟源华润电厂完成脱硫、脱硝改造,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全部达标。供电煤耗由320.14克标准煤/千瓦时下降到315克标准煤/千瓦时。涟钢吨钢综合能耗由571.5千克标准煤/吨降到452千克标准煤/吨,冷钢吨钢综合能耗降到546千克标准煤/吨。“三余”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合计发电装机容量56.12万千瓦。
表1 娄底市“十三五”能源发展主要成就
二、面临的机遇
1、国内外格局深刻调整。国际上,清洁能源将大比例采用,传统能源的比例会越来越低,能效会大幅度的提高,各国对能源安全越来越重视。随着“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不断深入,国内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煤炭消费比重进一步降低、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比重显著提高将是大势所趋。能源供应侧更加注重多能互补,各种能源单独供应、互补水平低的现象将得到改善。在能源需求侧,用户对综合能源的服务需求将不断提升,即多种能源一体化的、综合化的来为用户提供服务,将不断提高整个能源系统的运营效率,不断降低用能、产能等各环节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使能源更加绿色、更加低碳、更加高效、更加安全。
2、能源内需保持刚性增长。能源需求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能源消费将持续增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不断深入,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等区域经济蓬勃发展,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加快构建,能源刚性需求将保持增长势头。城乡居民高品质用能需求进一步扩大,个性化、舒适化、智能化等用能新特点日益突出,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不断涌现,数字能源、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等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能源供应逐步从“有没有”“稳不稳”转为“好不好”“优不优”。钢铁新材产业、工程机械产业、现代农机装备、先进陶瓷材料、现代文印、装配式建筑、电力科技等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迅猛,将成为我市能源消费的主体,未来能源需求仍将刚性增长。
3、能源技术革命蓬勃兴起。全球各国能源技术创新围绕绿色低碳和节能环保,加快能源科技创新步伐,微电网、智能电网、互联网+智慧能源、氢能研发利用等蓬勃兴起,能源有望成为引领产业变革和经济转型率先突破的领域。柔性直流、能源路由器等信息物理一系列的技术已经在国内开始布局,在“十四五”期间将会突破。娄底风电和光伏等新能源领域、输配电和储能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已经打下了较好基础,为助推娄底加快发展“风光储一体化”为主的绿色能源,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争取更大发展空间。
4、能源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当前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正在不断迈进现代化,治理效能不断提升;能源体制改革深入实施,有效竞争的市场化结构和市场体系基本形成;科技创新作用加速体现,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逐步成为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能源市场将逐步形成热力市场、电力市场、天然气市场等多种能源市场融合为一体的综合能源市场。以煤电为主的电力传统市场,将逐步融入可再生能源、储能等。“十四五”期间,国家将加快能源市场化改革,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体制机制,激发企业内在活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国家改革总体推进和要求下,娄底市能源体制改革将要适应新的局面,加快能源市场化步伐,降低能源终端消费价格,进一步提高能源供应质量和效率。
三、存在的问题
全市能源发展取得系列成就同时,一些长期存在的结构性、体制机制性等短板也逐渐凸显。
1、资源匮乏供需存在缺口。娄底由传统能源资源富裕地区转变为资源枯竭型地区。煤炭生产能力由2015年的1532万吨/年,下降到2020年340万吨/年。随着“十四五”保留煤矿关闭持续推进,煤炭供应缺口1000万吨以上。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36万千瓦,已装机容量30万千瓦,水电开发潜力有限。2020年,娄底全社会用电量15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发电量14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3%;全社会统调负荷(不含企业自发自用)206万千瓦,电力保供压力较大。输变电工程、油气管道、新能源等能源项目建设受生态红线、城市规划、土地等方面制约,能源项目与生态保护、土地资源之间矛盾突出。从中长期来看能源保供压力将持续存在。
2、结构不优能源互补水平低。能源消费品种主要以传统能源为主,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消耗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89%以上,能源消费结构偏重,煤炭消费量易受火电、钢铁、水泥等高耗煤企业影响;风、光、水能资源禀赋缺乏,新能源装机比重小;天然气管输终端市场开发不足,替代工业等产业消费力不够,天然气“进乡入村”尚处于起步期;水、火电运行结构性、季节性矛盾突出。娄底水电不具备调节性能,无调峰能力。丰水季节,火电为水电频繁深度调峰,利用小时数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损耗大、利用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枯水季节,水电出力偏低,火电承担大部分供电任务,电煤季节性供应较紧。
3、能源基础设施不足。娄底电力网架结构仍然比较薄弱,电网变电容载比较低,存在电力“卡脖子”风险,“十三五”初娄底市220千伏容载比尚处于湖南平均水平,但由于近几年负荷增速较快,年平均增速超过12%,而新建电力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供电能力裕度不足。农村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农网改造欠账较多,农网户均配变容量2.02千伏安,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距离乡村振兴差距较大。城乡天然气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不足,城市燃气储气指标(城燃企业5%、地方政府3天)未达标,应对供气中断等突发事件能力不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较慢,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煤炭储备基础设施滞后,煤炭应急供应能力不足,“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等特殊时段保供压力较大。
4、价格偏高竟争力偏弱。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区域竟争、产业布局等,能源成本要素的影响会越来越大。娄底市处于湖南省地理中心位置,且水运不发达,煤炭因物流成本导致价格偏高,娄底市天然气价格因处于管道输送下游而居高不下。煤炭、电力、燃气价格高企直接增加了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成本,影响娄底综合竞争力。
第二章 发展构想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保障煤炭供应安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快气化娄底进程,大力发展新能源,打造绿色能源基地,创新能源机制体制”的发展思路,全力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战略走深走实,以安全保供为主线,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服务民生为目标,加快构建供给足、结构优、效率高的能源体系,为全面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打造“双引擎”,建设“四个城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能源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保障能源生产、供应和消费安全。加强资源整合,有序淘汰落后产能,稳定能源生产在合理水平。积极开展区域间能源合作,加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拓展省外能源渠道,全面提高能源输入能力,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展对能源需求。
2、坚持节能减碳环保原则。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低碳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发展能源和降低能耗并重,通过能源供给和技术改造,推动能源系统逐步向清洁化、绿色化、低碳化方向转型,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实现能源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坚持严守“三线一单”原则。能源领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以负面清单为导向,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3、坚持市场主导原则。坚持依靠市场,加快构建热力、电力、天然气等多种能源融合为一体的综合能源市场。在做好能源宏观调控,保障能源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的同时,积极培育和规范能源市场,逐步打破行业垄断,放开竞争性业务,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公平竞争,有序进入能源开发领域,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构建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4、坚持优化结构原则。加快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努力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氢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开展煤炭清洁化利用,形成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重的能源发展模式。
5、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加快能源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改革优化能源结构、降低能源价格。深化电力、油气等重点领域和能源价格改革,增强能源发展活力和动力。大力推动科技创新;积极开展氢能研发、利用、储存,提高能源装备研发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6、坚持民生普惠原则。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能源发展的根本出发点,保障城乡居民获得基本能源供应和服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中发挥能源供应的基础保障作用。统筹重大能源项目布局,保证用能的可靠性;推进绿色能源基地、城乡配电网升级改造、气化娄底等重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用能需求。
三、发展目标
根据《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GDP年均增速7.5%,采用单位GDP能耗法、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法、人均能耗法、分行业预测法等测算,预计202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760万吨标煤左右。具体目标如下:
供应消费?能源消费总量1760万吨标煤,年均增长2.3%,其中煤炭消费量1380万吨,成品油消费量105万吨,天然气消费量2.5亿立方米,全社会用电量181.3亿千瓦时,能源综合生产能力190万吨标煤;电力装机580.3万千瓦,年均增长8.43%。
高质量发展?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2.08%;电能占全市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39%;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保持在20.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完成省下达目标;天然气储备能力满足国家目标考核要求;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99%。
民生普惠?实现天然气管道覆盖“县县通”,气化人口达到300万人;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844千瓦时/人,农网户均容量达到2.6千伏安/户;充电桩达到9300个,满足全市2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表2 娄底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第三章 发展任务与布局
一、煤炭
持续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优质产能、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快健全应急储备体系,构建安全可靠的煤炭产供储运体系,加快推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娄底煤炭安全稳定供应。
1、有序淘汰不安全和落后小煤矿。继续坚持“四个坚决、一个一律”原则,即:坚决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坚决关闭或者出清长期停产停建的30万吨/年以下“僵尸企业”煤矿;坚决关闭30 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安全不达标的煤矿;坚决关闭开采范围与生态红线范围重叠的30万吨/年以下煤矿;凡安全、环保不达标的煤矿一律不允许保留。
2、实施煤矿升级改造。按照《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湖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国家和湖南省对煤炭行业相关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文件精神,加快小型矿山整治和煤矿资源开发整合,实现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加快生态修复和保护。一是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开采,按现有产能规模保留的煤矿要加大采掘机械化改造力度,加快实施进度。对资源条件较好的煤矿实施机械化升级改造,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全员效率。二是开展智能化矿井建设,将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机器人、智能装备等与现代煤炭开发利用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感知、实时互联、分析决策、自主学习、动态预测、协同控制的智能系统,实现煤矿开拓、采掘(剥)、运输、通风、洗选、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过程的智能化运行,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三是进行安全标准化达标改造,所有煤矿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
3、保障煤炭稳定供应。构建多方式调运保障,充分发挥浩吉铁路、洛湛铁路、湘黔铁路的优势,以铁路为主、公路调剂的方式构建多方式调运保障。实施洛湛线益阳至娄底段扩能改造,加强铁路专用线、煤坪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打通铁路、公路联运衔接“最后一公里”。加快煤炭储备项目建设,以煤炭生产、消费、运输及第三方煤炭物流等龙头企业为主体,依托陆路交通运输条件,建设以煤炭应急储配为主要功能的煤炭储备项目,重点推动娄星区、新化县、冷水江市、双峰县煤炭储备项目建设,形成储备能力46万吨。鼓励电厂和大型冶金、建材、化工企业利用其已有的火车站台、专用煤炭堆存场地、装卸设施等有利条件,承担部分煤炭应急储备的社会职能。
4、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大力推进煤矿清洁、高效、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行洁净煤技术,提升用煤质量,限制高污染劣质煤使用,限制销售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散煤,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大幅提高原煤洗选比例和煤炭加工仓储比例,到2025年,全市洗煤能力300万吨,全市原煤入选与掺配率达到80%以上。煤矸石利用本着“资源化、再利用”原则,最大限度利用煤矸石生产建材、复垦绿化、井下充填,提高综合利用率,到2025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散煤使用管理,以娄底中心城区及各县城等大气污染防治地区为重点,实行散煤禁燃。鼓励发展集中供热,逐步替代分散燃煤锅炉。
5、强化煤矿安全治理。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全面管控安全风险,推进重大隐患超前治理,加大瓦斯抽采利用,瓦斯利用率由30%提高到50%;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努力实现煤矿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专栏1:煤炭工程
新建温塘镇利北井田煤矿,升级改造焕新井等新化县、涟源市的8个煤矿,推进娄底煤炭储配基地项目建设。
二、电力
1、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新形势下用电需求为目标,适应电网智能化发展趋势,考虑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接入影响,进一步加强能源供应安全,谋划预留城区及园区备用电站的建设,同时,考虑数据中心建设需要,实施城区双回路电网建设等。着力构建覆盖全市、网架坚强、安全可靠、智能互联的娄底现代化智慧配电网。“十四五”期间规划投资70.89亿元,其中主网投资39.69亿元,城网投资5.1亿元,农网投资26.2亿元。预计“十四五”末,娄底市各供电指标全面优化,城、农网供电可靠性分别达到99.985%、99.9%,城、农网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以上,线损率不超过4.1%。
(1)强化加固主网架构。为满足娄星、涟源高质量融合发展所需电力需求,确保全市“一核一廊”规划顺利实施,加强主网建设。
220千伏及以上电网重点建设500千伏娄底西输变电工程及其配套线路工程,规划新建220千伏变电站4座,扩建2座,新增主变6台,新增主变容量1260兆伏安,实施涟源北、工业园变、上木变等输变电工程、吉星变扩建工程、上渡变、早元以及豹南山变等改造工程。
110千伏电网重点解决设备重过载问题,以满足新增负荷增长需求为主,同步完善城区电网结构。重点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的乐坪等4座变电站建设,着力改善城区电网的设备水平。对新化、涟源、双峰3个县城的老旧主变进行改造升级,消除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农村110千伏替代35千伏的步伐,在双峰南部、涟源南部等乡镇布点110千伏变电站。
35千伏电网发展原则为“市城区、县城区和工业园区不再建设,现状电网逐步退出运行,农村区域按需发展”,中心城区的35千伏公用变电站全部退运,县城区的35千伏公用网络陆续退运。重点解决小主变、单主变以及简易变的供电问题,对茶亭、田坪等不超过4兆伏安的主变进行增容升级;对红云、神农等8座单主变变电站进行扩建;计划退运双江口、太阳、奉家、铁山等4座简易变,万宝、春溪、坪溪、安平等变电站陆续退运。
(2)加快城乡配电网建设。10千伏及以下城乡配电网重点推进目标网架,提升电网互联互供水平。城网以“先补点,再增容,先新建,后改造”的思路,提前布局谋划。打造现代化城市配电网,全面建成多能互补、多元互动的能源网架体系,保障用电需求及电动汽车、5G基站、分布式电源、储能等多元用户接入需求。农网遵循“全局规划,分步实施”的理念,逐步提升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以及设备水平,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推动农村从“电够用”向“电好用”转变,为乡村振兴提供可靠电力保障。同时,配合涟源撤市设区进程,逐步提高涟源城乡配电网改造标准,以加快娄星、涟源融合发展。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6210千米,配变8042台,低压线路8440千米,将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的户均配变容量,缩短台区供电半径,改善末端的用电质量。
(3)开展智慧配电网建设。建设全覆盖配电自动化系统和配网智能化、信息化管控体系,实现配电设备运行状态全息感知、远程智能化监控、自动监测预警、故障精准定位、快速隔离、倒闸操作“一键顺控”;采用虚拟技术,将分布式电源、用户侧可控负荷、电动汽车、储能等虚拟为电厂参与电力市场和电网运行,推动“源随荷动”模式向“源荷互动”模式转变;开展能源分析与优化等定制化服务,完善“互联网+供电服务”体系,提供多元化、互动化、移动化、智能化的用电综合服务。
专栏2:电网工程
建成500千伏娄底西变电站及湘西-娄底西线路;建成工业园、涟源北、新化北等220千伏变电站;建成乐坪、江龙滩、甘棠、北塔等14座110千伏变电站;深入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图1 娄底“十四五”35千伏及以上电网规划示意图
2、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坚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发展,遵循“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原则,建成充电站25座、充电桩9300个,其中公交充电站10座、充电桩200个,公共充电点200个、充电桩2100个,用户及企业专用桩7000个,满足全市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后期考虑在市内公交与出租车领域,适时推广集中换电模式。到2025年末,中心城区建成“五公里充电圈”,其它区县基本满足充电无忧需求,全市主干道充电设施全覆盖,与长株潭汇成“城市充电一张网”。落实好充电奖补政策,杜绝大范围废桩现象。鼓励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已授权的特许经营的,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一批有竞争力充电服务企业。积极融入湖南省充电设施智能服务管理平台,高效整合各运营主体的充电设施资源,实现充电数据接入、车桩信息融合、项目建设管理、奖补资金发放、充电智能服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等公共服务功能。
专栏3:充电设施工程
推进充电桩、充(换)电站建设,新建9300个充电桩、5个出租车充电站、20个公用充(换)电站。到2025年基本形成市域全覆盖,乡镇有站点的充电服务网络。
3、推动化学储能、抽水储能建设。充分发挥储能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保障作用。扶持本地新能源及储能电池产业发展,支持三迅新能源、电将军等本地新能源企业加大储能电池产业投入力度。鼓励大规模电池储能发展建设;完善电力辅助服务机制,有序推进现货市场建设,为储能发展提供市场手段和政策保障;推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试点,鼓励风电、光伏电站按比例配置一定容量储能,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充分发挥娄底丘陵地形及水资源优势,依托娄底绿色能源基地,开展新能源+抽水蓄能试点。启动抽水蓄能电站选址,重点开展新化、涟源、冷水江等地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
三、新能源
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战略,结合娄底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和消纳条件,走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经济可行的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大力发展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探索氢能开发利用,打造全省绿色能源基地,进一步提高非石化能源比重,加快推进新能源发展。
1、大力发展光伏风能发电。按照“有效利用、环境保护、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的思路,坚持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光伏。积极推进一体化基地建设,利用“重金属污染区、石漠化区、采矿塌陷区”三大生态治理区域,采用“光伏开发+生态治理+储能”方式的开发绿色清洁能源基地,实现娄底市生态修复和低碳转型融合发展。利用全市建筑屋顶资源,在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进娄底“光伏+生态治理”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涟源、双峰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示范。风电。以消化存量为主,审慎布局单体等风电项目。加快新化维山7万千瓦风电场、新化吉庆3.96万千瓦风电场、涟源伍家湾4万千瓦风电场、涟源市安平镇2.5万千瓦风电场、涟源市古塘乡3万千瓦风电场建设。
2、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重点推进垃圾分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要求,加快娄底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新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以及双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发展以林业“三剩物”、煤矸石、煤泥、生物秸秆和禽兽粪污等废弃物为燃料的生物质利用工程。“十四五”力争新增装机约5万千瓦。
3、择优开发浅层地热能。加强对地热资源的勘测与评价,摸清全市浅层地热分布与发展潜力。根据地热资源分布特点、开发条件及当地用能情况,重点发展浅层地热,大力推进地表水、污水水源热泵利用,鼓励在资源适宜区域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项目。中深层探索多元化利用,深层地热能以资源勘探为主。推动既有集中供暖供冷建筑改造、新建建筑地热能供热制冷,统筹浅层地热能源系统与城市热网协同运行。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集约发展浅层地热。
4、积极探索氢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加快布局氢能产业项目、加气站与运输、储存设备,支持氢能源研发、储能、利用,探索工业副产氢提纯和风电、光伏离网制氢模式,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发展示范应用,争创氢能示范试点城市(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
专栏4:新能源
建设光伏、风电发电项目,重点实施利用“重金属污染区、石漠化区、采矿塌陷区”,通过“光伏开发+生态治理+储能”的模式,2021-2025年,打造生态绿色能源基地。建成娄底、新化、双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氢能示范项目。
四、石油天然气
按照石油天然气替代煤炭的能源结构调整方向,深入实施油气领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气化娄底”工程,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网建设,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提高液化石油气利用比重,推进车用气发展,提高天然气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发展天然气多联供。提升管道智能化,围绕“安全、经济、高效”的方针,通过科技信息技术交流,努力推动油气管道数字化和智能化提升,强化油气管道保护,保障油气安全供应。
1、大力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坚持“先管后气、以管促气”的思路,完善天然气管网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城市天然气网络。加快完成邵东-双峰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实现全市管道天然气“县县通”。完善主城区及周边燃气高压(次高压)输配网,新建高压、次高压管线等各类管线共541公里,改造天然气管道97公里。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市气化人口300万人。管道天然气县市覆盖率达到100%。
2、加强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建设县市区之间的管网互通互联,实现气源资源的互补,增大管网的储气量,利用管网的建设与储气带动周边的发展。逐步使城燃企业、地方政府分别具备不少于年用气量5%、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用气量的天然气储备能力。
3、拓展天然气消费,力争天然气利用跨越式发展。加强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引导居民高效用气;扩大工商业用气规模,适时开展天然气大用户直供改革试点,鼓励我市产业园区、写字楼、商场等场所开展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项目。对未通天然气管道的农村集镇,鼓励先期采用CNG、LNG、LPG等方式气化,引导燃气企业培育开拓乡镇用气市场。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由2020年的1.1亿立方米,提升至2.5亿立方米,年均增长17.84%,占能源消费总量5.4%。
4、全力保障成品油供应。新建娄底—邵阳—永州成品油输油管道,娄底境内24公里。新建加油站55个。
五、能源科技装备
1、新能源及先进储能产业。紧抓新能源及先进储能产品市场扩大机遇,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促进能源产业升级,以三迅新能源、电将军、博盛新材料等企业为重点,发展新能源电池及其关键材料、光伏等新能源产业,鼓励和支持储能与综合能源服务相结合,加快延伸新能源电池应用领域。一是新能源电池关键技术及电池产品。着力开发和应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集成及制造技术、性能测试和评估技术等先进技术,支持建设 PACK 生产线,做大做强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单体、大容量储能电池、动力电池、应急电源、快速充放电电池、特种电源等锂电池,着力引进氢燃料电池、镍氢电池、镍钴电池等未来新能源电池, 积极开发生产各类大功率储能电源以及超级电容器,大力推进电池综合技术服务,加强对接新能源汽车企业、工程机械(重卡)电动化企业,使整车设计与动力电池设计同步,增强产业配套能力。二是新能源电池关键零部件。做大做强锂电池隔膜、PVC 膜等产业,引进 BMS、连接器、电控系统等新能源电池配套产品,满足移动储能和静态储能设备的需要。
2、电力科技产业。加快完善生态电力科技谷基础设施建设,以电力安装企业为主体,加快聚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电力安装企业和配套生产企业落户,进一步巩固提升娄底电力安装在全国电力安装市场的优势,延伸至高压输变电工程、技术、耗材和器件产业。充分发挥娄底电力安装业占据全国四分之一市场和华菱涟钢高性能电工钢的优势,在基础材料及器件领域重点发展电动机、节能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整流器、电感器、配电屏、智能开关、家用调压器、电工器具、充电桩、逆变器、环保电缆等;在智能电网领域重点 发展智能电网安全保护装置、智能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等产业;在智能装备制造领域培育巡查机器人、架空机器人、自动安装装置等产品,创新引领电力安装技术,巩固提升娄底电力安装行业龙头地位。培育壮大经开区电力科技特色小镇,促进电力装备制造和安装产业做大做强。
专栏5:能源科技装备制造工程
继续巩固先进储能材料产业优势,集中力量在大容量先进储能等领域形成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点建设九仑电化学储能示范工程、涟源群联储能电站、生态电力科技谷基础设施建设。
六、创新能源机制体制
深入推进能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
1、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四个坚决?一个一律”工作要求,继续淘汰关闭煤炭落后产能,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2、持续推进油气体制改革。鼓励工业园区、企业等大用户直接从上游输气主网接气,减少中间配气环节。
3、持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有序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形成以中长期市场为主、现货市场为补充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增量配电试点落地,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
4、加快能源价格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健全完善“基础价+浮动价”定价机制,严格监管和规范电力、油气输配环节政府定价,实施峰谷分时价格、季节价格、可中断负荷价格、两部制价格等价格制度,完善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价格制度。
七、重点项目建设
重点建设项目157个,总投资587.42亿元,“十四五”计划完成投资566.59亿元。其中:煤炭项目4个,总投资16.03亿元,“十四五”投资13.03亿元;新能源项目23个,总投资135.45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133.39亿元;电网建设项目75个,总投资73.45亿元,“十四五”投资70.89亿元;管输天燃气、石油项目19个,总投资38.06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35.85亿元;生态环保重点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及“十四五”期间投资24.43亿元;新能源科技装备项目11个,总投资161.5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150.5亿元;能源调节储备工程20个,总投资及“十四五”期间投资138.5亿元。(详见附件)
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影响分析
依据《湖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和《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本规划将清洁低碳、节能环保作为重要原则。
“十四五”能源规划相关项目实施,客观上对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施工运输车辆的尾气、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厂房装修、安装设备时的噪声等造成的环境污染;施工时开挖等活动造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以及对当地生物栖息地造成影响。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煤矿开采造成地面塌陷,导致土壤松散、耕地毁坏、山体滑坡和水土流失;光伏发电占用土地面积较大,可能影响动物生存空间,对物种多样性造成一定影响;水电开发容易引起水文情势变化,影响水生生物“三场”及回游通道,改变水生生物的多样性;风力发电对鸟类的觅食、休憩和迁飞等活动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工程建筑坍塌、电解液等工业有毒物质泄露造成环境风险等。
(一)大气环境影响
煤炭开采、燃煤发电、煤层气发电、生物质发电等规划能源相关行业产生的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恶臭气体等。
(二)水环境影响
煤炭开采、燃煤发电、煤层气发电、生物质发电等规划能源相关行业产生的废水排放对地表水可能产生影响;水电开发会造成库区水流减缓、水位升高,易形成富营养化影响水质;高库大坝泄流易产生低温水和气体过饱和影响水生生物。
(三)固体废物
煤炭开采、燃煤发电、生物质发电等规划能源相关行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煤矸石、灰渣、飞灰、二氧化硫、脱硫石膏、污泥等。
(四)生态环境影响
煤矿开采造成采空塌陷区,导致土壤龟裂,山体滑坡,水资源流失,耕地毁坏;光电开发占用土地面积较大,影响动物生存空间,对物种多样性有一定影响;风力发电项目的实施,主要是会破坏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对建设地点会产生空气、声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特别是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生态环境失衡等。水电开发造成水文情势变化,影响水生生物“三场”及回游通道,影响水生生物多样性;风电开发风机可能对鸟类的觅食、休憩和迁飞等活动行为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
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前提下,争取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小于1760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控制在2.3%以内,不增加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促进能源转型。依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统筹优化能源区域布局,合理配置能源资源,科学调控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和发展速度,加强能源开发、生产和消费全过程节能减排,减轻能源发展对环境影响。
(一)加强能源生产与消费环节的环境保护
1、加强能源生产的环境保护。按照“环保优先、合理布局、严格准入、强化监管”原则,切实做好能源规划与电力、电网、新能源、天然气等专项规划和城镇规划的衔接,坚持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能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细化环境影响评价各项工作,重视能源建设和生产运营各环节的环境指标动态监测,加强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事故防范,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能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严格执行能源项目开发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遵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的生态发展理念,大力推广利用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加大能源项目环保投入,加大能源环保科技创新,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能源生产和转化对水资源、土地、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2、加强能源消费环节的环境保护。节约优先即节能优先,是“十四五”重中之重要考虑的问题。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继续降低高耗能产业能源消费比重。支持和鼓励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出台引导企业应用高能效技术的鼓励政策,营造节能环保的良好氛围。激发用户侧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培养绿色电力消费用户,实现非水可再生能源直接面向用户供应。
(二)积极开展污染预防和污染治理工作
1、能源项目规划布局阶段。规划编制中,注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区域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不在禁止开发区、环境敏感区及生态红线等区域布局能源建设项目。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导约束作用,坚持环保优先;合理确定规划规模和布局,科学安排项目工程建设时序;合理开发能源资源,确保规划实施不会破坏环境承载力。
2、能源项目开发建设阶段。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原则,加强生态保护,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减少项目施工破坏植被、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科学布置取土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严格挖方填方核算,尽量做到挖填平衡,合理选址弃渣场并进行环保防护和生态恢复,防止水土流失。注意增加能源项目建设区的绿化面积,保护和改善地区生态环境,注意减小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3、能源项目投产运营阶段,积极开展环境恢复和污染治理,依据环境目标和“三线一单”,积极推进废气、废水、固废等环境污染治理,加强水电、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和环境恢复。
(三)强化能源行业环保管控
对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严控煤炭开采洗选行业废水排放,对于无法全部回收利用要排入环境的矿井水,要求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后排放。提高能源产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危险废物全部安全处置。
(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治理
大力开发和利用煤矸石、煤层气等伴生资源,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缓解煤炭地下水渗透、地表沉陷等问题,做好土地复垦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加强煤炭生产运输环节管理,减少煤尘污染和安全隐患。加大环保措施资金投入,严格实施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加大污染防治力度。鼓励煤制燃料企业使用低硫燃料,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积极开展二氧化碳捕获、封存和综合利用示范试点,促进低碳技术发展。加强水电开发生态和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流域综合开发,充分发挥水电综合效益。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电运行噪声等区域环境影响。现有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和高耗能企业必须对其污染排放物进行处理,减轻对环境污染。
(五)合理规划、建设与运行综合能源系统
构建综合能源系统和智慧能源系统,打通电、热、气等多种能源子系统间的技术壁垒、体制壁垒和市场壁垒,促进以电为核心的多种能源互补互济和多系统协调优化,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础上推动能效提升和新能源消纳。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探索建立以园区为中心的一站式能源供应方案,推广冷热电三联供、水源热泵、分散式新能源就近消纳等用能新模式。充分发挥工业副产氢优势,研究探索油氢混合站、氢能公交示范等多种氢能应用场景,推广氢能试点示范项目。提高整个能源系统的运营效率,降低产能、用能等各环节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使能源更加绿色、更加低碳、更加高效、更加安全。
三、加强能源生产利用的环境保护
充分发挥能源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能源项目开发的节能环保评估和审查,加强能源开发生产环境监测和事故防范,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措施。加大力度促进能源开发生产和消费环节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煤炭,加强资源节约化开发力度,加快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土地、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的不良影响。推进先进工艺和节能技术的应用,提高发电的能源转换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严格各类新建用能项目节能审批,优化高耗能产业布局,加强重点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商业和民用领域节能工作。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实施以上措施,“十四五”期间,在落实规划环保措施、项目环评所提建议和措施的前提下,全市能够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保护相关的总量控制目标,能源生产消费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能源发展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能够实现能源与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统筹衔接
做好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强能源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确保项目能落地实施。建立规划滚动修编机制,密切关注气候变化环境影响、能源政策调整、能源通道建设情况、市域内能源需求变化等,适时对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和修编,调整规划发展目标和重点,提高规划的全局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积极开展全市能源发展战略研究,完善能源规划制定、实施、评估及监督等管理工作。强化能源规划对能源重点项目布局和建设的指导作用,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做好规划实施的协调管理,严格项目环评制度,严格建设程序。加强各种能源调入的通道协调和建设,保障能源生产、供给和消费的需要。
三、建立预测预警体系
完善能源资源、能源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综合能源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电力、煤炭、天然气、油品等供应管理,建立煤炭、油气供应协调机制,健全能源供应安全的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确保能源安全。强化能源需求的分类监测管理,建立节能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完善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和信息发布制度。
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形成分工明确、边界清晰的能源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夯实人、设备、制度、环境等本质安全要素保障基础,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能源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能源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危害能源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落实责任考核
加强规划监管,落实目标责任,根据规划制定年度计划,细化项目安排,简化项目审批程序。采取过程控制管理,评估各项任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与规划的偏差。建立考核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及时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推动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落实。
六、着力提高能源综合生产能力
根据娄底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娄底能源消费结构不可能发生资源根本性改变,能源保障依然是煤炭、电力为主,因此必须提高娄底能源的生产能力,一是挖掘资源禀赋潜力,稳定和提高煤炭生产能力,二是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发展风电、光电等新能源,特别是氢能开发和利用,三是加大能源资源节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