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酒泉市“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
《通知》表示,去年以来,酒泉市在新能源项目建设及配套产业落地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为体现“大干大支持”的发展导向,经研究,现下达酒泉市"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指标400万千瓦,实施时间为2023-2024年(包括专项安排敦煌市100万千瓦),均为市场化消纳项目,其中风电200万千瓦,光伏发电200万千瓦。
《通知》要求,做好“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储能配置工作,鼓励采取“光热+风光电”一体化建设的模式,确保电源和储能设施同步建成。
要结合产业发展优势,重点围绕产业链缺失环节开展招商引资推介,做好新能源配套产业和培育,着重做好全省新能源产业链缺失环节的“补链”工作。
对单独下达敦煌市100万千瓦指标,由敦煌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确保项目集中建设,具有规模效应。
根据甘肃酒泉“十四五”第一批(2021-2022年)风电、光伏项目竞配结果,酒泉市2021年风、光建设规模为806MW,其中光伏756MW,风电50MW。风电50MW的业主为中节能。
酒泉“十四五”第一批风、光项目名单
原件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