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企业专利观察的报道称,6月24日,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TL子公司)在美国德州东区地方法院起诉了珠海冠宇。
这也是继在中国发起诉讼之后,ATL再度起诉珠海冠宇。两次起诉,ATL均直指珠海冠宇专利侵权。
指控珠海冠宇侵犯两项美国专利
起诉书显示,宁德新能源指控珠海冠宇侵犯了其两项美国专利:US10,971,706和US11,329,352。
起诉书
注意到,2021年6月28日,珠海冠宇就收到了ATL及其子公司宁德新能源、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的美国律师发送的侵权告知邮件。
直到本月21日,宁德新能源再度通过电子邮件向珠海冠宇发出了实际通知,告知珠海冠宇侵犯了706号专利和352号专利。
就专利内容来看,706号专利涉及一种“电池组件”。说明书显示,随着能量密度要求越来越高,隔离膜来实现集流体和铝塑膜之间的隔离,三者的厚度也随之减薄。减薄之后,集流体两侧边缘处容易形成尖角,从而增加了刺破铝塑膜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阳极集流体切面留有毛刺,也容易在刺破后产生腐蚀现象,甚至漏液。因此,706号专利要解决的是减少包装袋漏液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706号专利在中国仅为一件实用新型专利CN207602628U,但是在美国形成了两件专利,一件是上述已授权的706号专利,另一件是US2021194081A1的专利,目前还在审查之中。
352号专利涉及一种“二次电池及其卷绕结构”,这件专利与706号专利相似,也是提高安全性的。现有集流体上形成较多毛刺,如果不处理会刺穿隔离膜产生短路,但是现有技术中多是增加电芯厚度,进而导致能量密度的损失。因此这项专利旨在提高二次电池电芯能量密度的同时,防止电芯发生短路。
中国涉四起诉讼案件
宁德新能源在美国起诉珠海冠宇之前,就已在中国与其对簿公堂。
1月7日,珠海冠宇曾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其于2022年1月5日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冠宇电池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
本次珠海冠宇涉及的诉讼案件共有四个,分别为:
案件一: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珠海冠宇作为第一被告。涉案专利号:ZL201220359889.9 号(实用新型专利)。
案件二: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珠海冠宇作为第一被告。涉案专利号:ZL201410782528.9(发明专利)。
案件三: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珠海冠宇作为第一被告。涉案专利号:ZL201420789403.4 号(实用新型专利)。
案件四: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珠海冠宇作为第一被告、重庆冠宇电池作为第二被告。涉案专利号:ZL201720090970.4 号(实用新型专利)。
珠海冠宇的公告指出,上述案件共涉及3款终端客户产品,对应公司3个电池型号,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为“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此外,公告还指出,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中“问题三、关于来自ATL专利律师函的回复”,就与 ATL专利纠纷的基本情况和前期进展进行披露。
根据落实函,ATL及其子公司起诉的原因是珠海冠宇生产、销售的多款适配于笔记本、手机的锂电池电芯产品涉嫌侵犯ATL相关主体持有的11项专利权,要求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对ATL专利及涉嫌侵权产品进行技术比对与分析,委派代表与ATL委托的律师或ATL联系,确认侵权产品范围,并就停止侵权及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同时,珠海冠宇经比对,认为上述11项专利共涉及19款终端客户产品,对应公司13个电池型号。珠海冠宇在律师函未明确要求承担赔偿金额的情况下,认为即使未来ATL起诉且发行人全部败诉,预计赔偿的金额上限为销售相关型号产品的净利润合计金额,即13363.67万元。
不过,这仅仅是珠海冠宇自己的预估,不排除ATL提出的赔偿金额远高于此的可能。
也就是说,时隔半年,珠海冠宇从最初收到律师函,演变成最终收到《民事起诉状》,说明双方在此期间的谈判协商并不顺利,故而ATL改为直接起诉。现在,ATL又在美国起诉珠海冠宇专利侵权,更加印证了双方谈判的不顺利,甚至还有崩盘的可能。而且,国内珠海冠宇预估赔偿上限约为1.34亿元,但根据美国法律,若构成故意侵权,ATL将有权获得最高三倍的额外损害赔偿。
不过,有观点认为,此次ATL在美国提起诉讼,只用了两件专利,这意味着,ATL在中国起诉珠海冠宇侵权的绝大部分专利,还没有用来在美国起诉。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一种专利诉讼策略,如果在双方谈判不成的情况下,不排除ATL继续会用更多的专利在美国提出新的侵权指控。
有意思的是,ATL在起诉书中,引用了珠海冠宇去年科创板上市时在招股书中对外海市场的描述,尤其是下游客户的销售数据,例如珠海冠宇将惠普列为前五大终端客户,2019和2020年的销售收入为4250万美元和1.066亿美元。
针对此次诉讼,目前ATL和珠海冠宇方面均暂未回应,维科网锂电将保持关注。但在前述提及的1月公告中,珠海冠宇曾对在中国的诉讼影响进行了回应。维科网锂电认为其中最重要的是:“即使未来公司败诉从而停止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相关产能也可以转为生产其他系列产品或新系列产品,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写在最后
在全球经济发展的洪流中,知识产权、专利等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高速发展的锂电企业亦是如此。
毕竟,拼到最后,留下来的一定是技术过硬的企业。而技术需要受到保护,否则谈何企业的立命之本,更谈何企业的长远发展,最后只会在不断的复制粘贴中“死亡”,而且还会因此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