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珠海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聚乳酸聚合及改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一、珠海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聚乳酸聚合及改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油九路177号,本项目依托现有2万吨降解塑料加工和吹膜项目所在厂房东侧建设改性聚乳酸车间,新建厂房1栋5层建设聚乳酸车间,年产3万吨乳酸及3万吨改性聚乳酸,其中1.8万吨聚乳酸作为原料与滑石粉、添加剂等共混改性得到改性聚乳酸材料3万吨/年,最终外售产品为1.2万吨聚乳酸和3万吨改性聚乳酸。项目总投资2974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具体产品方案、工程组成、原辅材料用量等详见报告书。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以及技术评估单位珠海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对报告书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本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书的评价结论。
三、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