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雄县南地热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雄矿采让告字〔202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等法律法规和《雄安新区地热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2019-2025年)》,受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委托,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对雄安新区雄县南开采区块地热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名称、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东路雄安市民服务中心
二、出让矿业权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地址
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18层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雄安新区雄县南地热采矿权
雄安新区雄县南开采区块位于雄安新区雄县雄州镇境内,东临大阴村,南与南马庄村相邻,西与南徐庄村、常庄村相接,北接二铺村。矿区面积:7.34km?;开采标高:-1000m至-1970m。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二)地热资源情况
根据《雄安新区雄县南开采区块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报告》评审意见书(雄安矿储评〔2020〕10号),雄县南开采区块属于牛驼镇地热田,蓟县系热储地热流体储存量90.7×106m³。采灌均衡条件下,允许开采量为182×104m³/a,允许利用热量为5.44×1014J/a(129.96×109千卡/a),折合热能44.38MW;地热资源储量查明程度为控制的。地热资源计算面积7.34km³,开采标高自-1000m至-1970m,热储层水温62~83℃,水化学类型以Cl·HCO3-Na型为主。
(三)开发利用要求
1.开采层位:蓟县系热储。
2.开采规模:182×104m3/a,可利用热能为5.44×1014J/a。
3.利用用途:用于区块内及雄县城区南部建筑集中供热,可向周边生态设施农业项目供热,以充分利用地热资源。现有地热井9眼,包括开采井6眼、回灌井3眼。
4.开采与回灌要求:按照单井出水和回灌能力105m3/h计算,可布设井13眼,包括开采井和回灌井各6眼、1眼专用监测井,各井井底位置相距不小于400m,可根据实际出水和回灌能力调整钻井总数。地热尾水全部同层回灌,回灌温度20~25℃。
5.监测要求:所有地热井均纳入雄安新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系统。生产井供暖期内开展水位、水量、水温自动化监测,定期对所有地热井实行水质监测;专用监测井用于地热储层水位和温度监测。
6.地质资料汇交要求:所有地热井均需规范汇交地质成果资料;办理采矿权登记的《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经规范性审查后进行地质资料汇交。
(四)出让年限
本采矿权出让年限为20年。
四、竞买人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未列入“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北”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竞买人应提供本单位银行账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资金证明,资金证明距挂牌起始日30天内有效。
五、报名所需资料
(一)采矿权交易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四)采矿权竞买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六)采矿权挂牌出让交易竞买须知(加盖公章);
(七)出让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报名及截止时间
意向竞买人可于2022年11月30日8时00分至2022年12月28日17时30分之前(工作日8:0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窗口现场咨询、领取报名材料、查阅资料、提交书面申请文件。接受电话咨询。可自行下载报名材料(网址http://www.xaprtc.com)。经预审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申请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核实到账后,确认其交易资格。
七、挂牌出让
挂牌时间:2022年12月29日8时00分至2023年1月13日10时00分;
挂牌起始价:1930万元人民币;
首次报价:首次报价应等于或高于起始价;
加价幅度:挂牌加价幅度和现场限时竞价加价幅度均为2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数倍;
挂牌期限届满,交易服务机构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报价者,并现场询问是否愿意继续竞价。如无继续竞价者,挂牌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有继续竞价者,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挂牌成交后,当场宣布竞得人,并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服务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竞买人需交纳1930万元人民币作为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17时30分。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转为相应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于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
账号:13050166850800001586
九、风险提示
(一)地热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综合考虑现有建筑与地热供热设施建设条件;井位选址需报雄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核规。
(二)本区块地热开发利用用途为建筑供热和设施农业项目供热,竞得人需自行寻找用热需求,最大限度利用地热资源。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该采矿权存在异议的,请于报名截止日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提出。
十一、其他事项
(一)凡在采矿权出让交易过程中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矿权挂牌出让交易竞买须知》。
报名地点: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窗口
挂牌地点: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口001号)一层第二开标室
联系人:洪川 13920819135、0312-5620124
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