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中提到,完善建筑绿色用能政策。重点围绕提升新建建筑绿色低碳节能标准、绿色建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方面,健全省级绿色低碳节能技术标准体系,将低能耗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推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用建筑节能改造,推广楼宇数字化节能减碳模式,健全既有建筑改造的相关标准体系。全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力度,因地制宜推广光伏发电、空气源热泵热水、水(地)源热泵、导光管采光系统。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加快建设“光储直柔”建筑。(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能源局)。
意见还明确创新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机制。建立农村大面积使用清洁低碳可再生能源新模式,以分布式光伏整县开发为抓手,推进农村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风电建设,积极探索海洋能在海岛能源供给和海洋水产养殖电力供应方面的推广应用,引导浅层地热能利用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农村普及推广。
政策原文如下: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浙江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支撑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浙江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12月16日。以企事业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请署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应一兵;联系电话:0571-81050431,传真0571-87050372,邮箱:56510290@qq.com。
附件:《浙江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