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构建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格局、筑牢矿产资源保障基础、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供给、矿业绿色发展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4项工作任务。
《规划》强调,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中,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发展绿色矿业,实现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共赢。加大战略性矿产勘查开采力度,保障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加强清洁能源矿产勘查开采,力争实现煤层气、页岩气、地热等清洁能源矿产勘查开采新突破。
开展清洁能源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以中原城市群及区域中心城市为主,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重点调查中深层岩溶型热储、高可回灌性孔隙型热储以及干热岩型热储。在清洁能源矿产调查重大工程方面,部署平顶山市北部、洛宁盆地、汝州地区、汤阴断陷(安阳段)、新郑城区岩溶型热储地热资源调查评价。
《规划》提出,合理开发地热资源。遵循“取热不耗水、采灌平衡”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地热资源。山区温泉按采补平衡要求节制开采,保持水压稳定或逐步回升;平原区中深层地热开发与回灌相结合,保持采灌平衡。加强对现有单井地热开采利用设施的管理,逐步淘汰只采不灌的开采井,超采地区限制新增地热开采井。
《规划》要求,各地要统筹地热资源开发布局,充分利用地热井开采和地质勘查资料,科学合理设置地热开采规划区块。支持城镇地区建设采灌平衡、整体开发的地热集中供暖项目。按照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出让采矿权,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只设置一个开采主体,并符合本地采矿权总量控制和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范围不得超出已设探矿权勘查范围。新设采矿权投放要符合开采规划区块确定的开采矿种。
根据规划目标,到2025年,地质找矿取得重要进展,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勘查开发区域布局更趋合理,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持续好转,基本呈现高质量发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