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作为每家每户出行的必备交通工具,极大的提高了人们出行便捷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交通隐患,近日,为了规范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多地出台了电动车管理新规定,规范电动车出行安全。3月1日起,陕西汉中市电动车新规正式实施!今天就分享一下与车主及商家相关的4项新规定。
事关车主三项新规定
01新规一:电动车上路的3个要求
1、骑行电动车的时候,驾驶人与乘坐人都需要佩戴安全头盔,同时需要悬挂号牌,不能违规载人,不然将处以20~50元的罚款。
2、电动自行车与超标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若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同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3、电动车在上路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得逆向行驶,不得醉酒驾驶等,违规上路会受到50元的罚款。
02新规二:电动车停放与充电的3个要求
1、电动车不能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2、禁止电动车进入载人电梯,电动车不能在家中、宿舍、办公楼内非集中充电的室内进行充电。
3、电动车停放在指定的集中停放车棚内,充电时也不能私拉电线和插座。
03新规三:电动车登记的三个要求
1、电动车应该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登记,只有上牌以后,才可以上路行驶。
2、对于不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车,实行三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以后不能上路行驶,过渡期内需要登记备案,上临时牌照。
3、对于共享电动车等租赁类型的电动自行车,也必须由企业集中办理号牌,这样还可以上路骑行。
事关商家的3项新规定
1、电动车商家必须销售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如果因车辆原因不能登记的,需要由商家退货和更换;
2、电动车商家不可对电动车实施改装或加装,比如拆除限速装置、脚踏板,更换电池,安装车厢、棚架等都属于违法行为。
3、鼓励商家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的电动车或超标电动车。
总结,节后电动车用户要继续留心当地政策出台或变化,安全出行。相关部门除了要严厉查处违法的电动车外,还要对市民的需要进行切实的了解,才能让更多的人自觉参与到交通安全中来,共同维护行业良好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