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空气源和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引导和推广地源热泵系统等建筑节能技术,打造绿色低碳建筑。
《意见》强调,在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四川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筑修缮加固等工作,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节水改造,提升屋顶排水、外墙保温等功能,推广太阳能、再生水和节水器具应用。按照绿色、生态、循环、低碳和健康的理念,严格执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制性规范,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到2025年底,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一批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案例。
《意见》提出,要加强建筑低碳能源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光伏在城乡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积极推进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有序发展,鼓励就近消纳光伏能源,探索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源和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引导和推广太阳能利用、地源热泵系统、围护结构保温隔热、节能照明、自然采光等建筑节能技术,打造绿色低碳建筑。
《意见》规划到2025年,县城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推广,绿色低碳县城建设指标体系基本健全,培育创建30个左右生态环境优美、居住条件舒适、绿色低碳节约、城市功能完善、风貌特色突出、历史文化彰显、管理机制健全的“三绿”绿色低碳示范县城。
到2035年,县城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全面建成,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县城建设方式全面转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能力、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理念和发展模式深入推进,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四川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