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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干玉米秸秆、干蔗叶要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和成型燃料生产

日期:2023-05-15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国际新能源网

2023
05/1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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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作物秸秆 生物质资源 生物燃料

5月8日,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印发《2023年南宁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

提高秸秆加工利用水平。干稻草要重点发展有机肥生产、通过揉搓丝化生产养殖饲料和稻草编织品加工;青绿玉米秸秆、红薯藤、花生藤、蔗尾要重点发展青贮、黄贮饲料和秸秆颗粒(粉状)饲料加工;干玉米秸秆、干蔗叶要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和成型燃料生产、通过发酵工艺生产养殖饲料等,推进秸秆加工处理水平从初级逐步向中高级转型。年内建设年秸秆加工量万吨以上的主体3家以上,推进秸秆加工利用规模化、产业化、高效益发展。

以下为原文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南宁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南农局办发〔2023〕35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广西-东盟经开区城市和农林水利管理局,局属机关科室、局属二层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南宁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水平,现将《2023年南宁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2023年南宁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58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南府办函〔2022〕203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水平,推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绿色农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紧密结合,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延链条、提效益的工作思路,重点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完善收储运体系。强化加工处理技术支撑,发展秸秆高质高效利用产业,建立政府、企业、农民合作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力补齐秸秆离田收储短板、提高秸秆加工利用水平、打造秸秆规模高效利用亮点,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行动目标

2023年,通过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探索开展秸秆集中收集处理利用试点,总结、提炼和进一步推进秸秆集中收储、加工处理、多元利用高效模式,秸秆集中收储运体系进一步健全,秸秆加工处理技术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利用途径进一步拓宽,利用产业效益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离田率达3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探索建立秸秆离田收储体系。抓好秸秆离田收储队伍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离田收储模式,平原地区重点推广大型机械大面积离田作业,提高秸秆离田收集机械化程度;山地丘陵区重点推广小型机械离田作业和人工收集离田相结合的模式。将宾阳县、横州市等地打造形成水稻、玉米连片离田示范带,辐射带动上林县、青秀区等地的秸秆连片离田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根据不同区域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秸秆标准化收储站(点),加快构建“自然村有堆放点、行政村有收储站、乡镇有收储中心、县有规模化利用企业”的层级收储模式,实现秸秆离田收储全覆盖。探索建立“秸秆收储主体+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发展秸秆处理经纪人、订单式收购等延伸秸秆收储触手、消灭收储死角,提升县域秸秆离田收储能力。年内培育年秸秆收储规模达千吨以上的主体10 家以上,其中?1 万吨以上3家以上。

(二)提高秸秆加工利用水平。加大对各市、县(市、区)秸秆资源化利用成熟模式技术的总结提炼力度,形成不同区域、不同时节、不同作物的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技术体系,各地针对不同作物、不同类型秸秆进行合理推广应用及自主创新,推进传统加工利用方式和新兴加工利用方式同步发展。干稻草要重点发展有机肥生产、通过揉搓丝化生产养殖饲料和稻草编织品加工;青绿玉米秸秆、红薯藤、花生藤、蔗尾要重点发展青贮、黄贮饲料和秸秆颗粒(粉状)饲料加工;干玉米秸秆、干蔗叶要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和成型燃料生产、通过发酵工艺生产养殖饲料等,推进秸秆加工处理水平从初级逐步向中高级转型。年内建设年秸秆加工量万吨以上的主体3家以上,推进秸秆加工利用规模化、产业化、高效益发展。

(三)打造秸秆规模高效利用亮点。按照“扩规模、提效益、强带动”的思路,将秸秆综合利用与牛羊规模化养殖、食用菌种植、生物质发电、有机肥生产等产业紧密结合起来,因势利导扶持、发展和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规模较大、带动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打造一批集秸秆收储、加工、利用于一体的中高端企业,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因地制宜推动秸秆利用传统产业、延伸优势产业、扶持新兴产业,建设年秸秆利用规模达千吨以上或年产值达千万元的主体3家以上。发挥主体带动作用,推广“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户”等联农带农模式,激发优势产业的辐射带动效应,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质效从企业到农户均实现显著提升。打造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模式1套,建设展示基地2个,示范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及成果,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提档升级。

(四)建设秸秆集中收集处理利用试点。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根据自治区和南宁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开展秸秆集中收集处理试点工作,积极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南宁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项目。横州市要依托中央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围绕“秸秆集中收储、加工处理、多元利用”三大关键环节,选定主攻方向,重点推进秸秆收储队伍和收储站点建设,提升秸秆集中收集储运能力;扶持引进、培育秸秆加工利用企业,特别是精深加工企业,提升秸秆产品价值;发展秸秆多元利用产业,建设秸秆集中收集处理利用展示基地,示范推广秸秆多元利用成果,强化辐射带动作用,完成自治区下达秸秆集中收集利用试点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秸秆集中收集处理试点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任务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结合地方发展实际,编制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年度方案,并于2023年5月29日前报送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以便汇总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凝聚专家力量,为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政策制定、任务落实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技术推广和相关规程编制等提供技术支撑,督导推进年度任务落实。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县要组建本级秸秆综合利用专家指导组,强化技术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本地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科普宣传。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核心示范区、展示基地等,分层次、分环节、分对象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强化示范带动,引领提升各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四)强化督导考核。秸秆集中收集处理利用试点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已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自治区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进行现场调研、督导,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县(市、区)督促限期整改。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年度工作总结请于2023 年12月10日前报送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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