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净土,西藏是中国重要的清洁能源资源接续基地,近日,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2023年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按照以源促网、以网保源思路,西藏将通过合理布局风电、光伏、光热以及储能项目,督促电网企业加强电网建设,保证保障性项目能并尽并、能发早发。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基地等市场化项目开发建设。
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清洁能源基地一基地、两示范构建,成熟一批、开工一批。2023年将新增风光、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5.735GW。包括保证性并网项目建设规模3.73GW,市场化并网项目建设规模2.005GW。对于保证性项目、市场化项目,均应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否则其建设主体(含集团)3年之内不得参与自治区新能源开发建设。
对于保障性并网项目,方案提出了明确的储能需求,保障性并网光伏+储能项目配置储能规模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的20%,储能时长不低于4小时,并按要求加装构网型装置。
保证性并网项目建设规模3.73GW,含风电600MW,光伏2.78MW,光热350MW。纯光伏配置最低储能规模1.444GWh。其中:保供光伏项目1.35GW,配储不低于1.08GWh。保供光伏1.35GW+储能1.08GW需于2023年10月底前全容量同步并网投运,其余光伏355MW+储能284MWh于2023年12月底前全容量同步并网投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