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贯彻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华东能源监管局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工作,助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服务。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许可办理效率和许可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等工作制度,实现许可办理“一次不用跑”,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办理提供高效服务,助力企业便捷参与绿电交易。
二是精准对接。建立电力调度机构新能源项目并网信息报送机制,掌握辖区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时间及容量等关键信息,对临期未取证电力企业主动电话提醒告知,督促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依法依规持证运营,并指导企业依照《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期取证,杜绝违规无证并网发电。
三是信用监管。充分依托系统大数据功能,常态化开展企业信用与“双随机、一公开”手段相结合的分类许可监管。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履行情况信用专项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承诺行为,对违法违规问题做出处理,并将有关信息纳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华东能源监管将持续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工作,对未按期办理电力业务许可企业要求其不得上网发电,同时对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企业加强许可数据信息管理,提升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