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5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 行)》的通知。通知总体要求,加快发展绿色生产制造,推进能源数字化转型,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
《实施细则》提出,对企业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项目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100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或生产线评估价值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实施细则》要求,对新建或改建分布式光伏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投资企业0.3元/瓦补贴,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同一企业最高300万元。对符 合规定手续且建成验收合格分布式光伏项目,投产并入电网满1年后,按实际发电量给予项目投资企业0.05元/千瓦时补贴,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同一企业最高1000万元。
《实施细则》明确了支持标准、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等相关事宜,并公布了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处室咨询电话。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12月29 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2〕36号),经研究,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