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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日期:2022-04-30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际新能源网

2022
04/30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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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 电力消纳量 用电量比重

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0.6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44.8%,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3.0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798万千瓦。2021年全年,全国水电新增装机2349万千瓦、风电新增装机4757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5488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808万千瓦。2021年全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53亿千瓦时,其中水电发电量13401亿千瓦时、风电发电量6556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量3259亿千瓦时、生物质发电量1637亿千瓦时。

二、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2021年下达全国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9.4%。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29.4%,与2020年同比增长0.6个百分点,与2021年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29.4%持平。

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地生产和利用、外来电力消纳、超额消纳量交易等情况,除西藏自治区免考核外,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704号文明确的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其中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到激励值,甘肃、新疆未完成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分别相差2.6和1.8个百分点。2021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见附件。

三、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2021年下达全国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消纳责任权重为12.9%。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13.7%,与2020年同比增长2.3个百分点,超出2021年下达的最低非水消纳责任权重0.8个百分点。

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地生产和利用、外来电力消纳、超额消纳量交易等情况,29个省份完成了704号文明确的最低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其中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到激励值;新疆未完成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消纳责任权重,相差0.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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