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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难”中国新能源,西方国家搬石砸脚

日期:2024-04-15    来源:中国能源报

国际新能源网

2024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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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能源产业 太阳能 风能

近年来,西方国家屡屡向我国新能源产业“发难”,但始终未能扰乱我国发展脚步,我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产业蹄疾步稳。国际舆论普遍认为,以美欧为首的西方经济体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武器化,大搞贸易保护主义,不仅扰乱双边和多边互利合作,还将拖累全球气候行动和能源转型进程。

▲图为广西杨村风电场。视觉中国

“中国产品走向世界依靠的从来不是所谓的补贴,而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企业家的勤奋、创新和竞争意识。”中国驻欧盟使团经济商务处公使彭刚4月8日在欧盟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称。这是针对欧盟日前先后对我国光伏企业、风机制造商发起最新调查的强力反击。

近年来,西方国家屡屡向我国新能源产业“发难”,但始终未能扰乱我国发展脚步,我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产业蹄疾步稳。国际舆论普遍认为,以美欧为首的西方经济体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武器化,大搞贸易保护主义,不仅扰乱双边和多边互利合作,还将拖累全球气候行动和能源转型进程。

以公平竞争之名损害公平竞争环境

4月3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对参与罗马尼亚110MW太阳能发电园区公开招标的隆基绿能德国子公司隆基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气的两家子公司上海电气英国公司和上海电气香港国际工程公司展开反补贴调查,以评估他们在公开招标中是否违反了欧盟《外国补贴条例》规定。

《外国补贴条例》于去年7月12日开始实施,旨在帮助欧盟委员会应对外国补贴造成的不当竞争。根据该条例,当招标合同价值超过2.5亿欧元且竞标者在发布通知前3年内从他国获得400万欧元以上的财政捐款时,该公司有义务通知其在欧盟的公共采购招标方。

对此,隆基绿能相关负责人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已经注意到该调查事宜,公司正在积极跟进和应对。欧盟委员会此次调查旨在评估隆基绿能在公共采购招标中是否存在外国财政补助及其产生的影响。预计在调查期间,隆基绿能在欧洲市场的业务运营和交付能力不会受到实质性影响,各项业务将保持正常。

宣布将对我国光伏企业展开调查6天后,欧盟针对我国风电行业的调查也随之到来。4月9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在西班牙、希腊、法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的中国风力涡轮机供应商展开调查。

4月10日,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局主要负责人在布鲁塞尔会见欧委会贸易防御司司长马丁·卢卡斯,第一时间就欧盟对中国风力涡轮机供应商发起补贴调查以及再次发布关于中国经济存在“严重扭曲”的报告等问题进行严正交涉。

中方认为,欧方迄今为止发起的《外国补贴条例》调查均针对中国新能源相关企业,目标指向明显,不仅严重损害中国企业赴欧开展投资贸易合作的信心,干扰中欧产业互利合作,也将影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和绿色转型的进程。欧方在调查过程中,肆意歪曲补贴定义,程序标准不公开不透明,是一种以公平竞争之名损害公平竞争环境的保护主义行为。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敦促欧方立即停止和纠正错误做法。

值得关注的是,美国似乎也在酝酿新一轮针对中国新能源产品的“新动作”。美国CNBC新闻网4月8日报道称,美国财政部部长耶伦暗示将采取措施保护美本土太阳能制造业,不排除对中国光伏等绿色能源产品出口采取措施,其中包括加征关税。

4月8日,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就耶伦访华情况向媒体吹风并答记者问。他表示,中方明确表达了对美方制裁限制中国企业、对华加征关税、对华投资限制等措施的严重关切,指出这些措施损害中国企业和民众的正当权益,也不利于美国企业和民众的福祉。中方欢迎美方关于无意寻求对华脱钩的表态,希望美方采取切实行动,停止制裁限制中国企业。

据了解,自2011年11月遭遇美国“双反”以来,中国光伏产品共遭受美国、欧盟、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土耳其等国家和地区的15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美国分别于2011年11月、2014年1月启动“双反”调查,2017年5月启动“201调查”。

保护主义解决不了自身存在的问题

针对欧盟近期宣布对中国“风光”能源领域的调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回应称,中国新能源相关产业的发展是技术、市场、产业链等多重优势的体现,相关产品出口为全球应对通胀、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欧方不要一边唱着应对气候变化的高调,一边损害应对气变的努力。保护主义解决不了自身存在的问题。

欧盟中国商会指出,《外国补贴条例》赋予了欧盟委员会过度的自由裁量权,对“外国补贴”等关键概念的定义极为模糊。“我们了解到,欧方在《外国补贴条例》调查中扩大了‘外国财政资助’概念,将很多不构成补贴的要素也认为是补贴;要求企业短时间内提供大量材料,其中很多材料涉及商业秘密及数据安全。其诸多做法都严重影响中国企业的抗辩权利,损害中企利益。”欧盟中国商会秘书长方东葵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调查涉嫌歧视中企,并在初步调查中扩大补贴概念,使中企利益受损。《外国补贴条例》正成为欧方对中国清洁能源领域企业的经济胁迫工具。”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欧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董一凡认为,当前,欧盟利用新能源产品推进能源转型的诉求与欧洲新能源制造产业的商业利益存在“温差”。“一方面,欧盟希望推动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加速落地,寻求更便宜的产品和设备价格;另一方面,出于保护本土市场、获取利润的目的,欧盟认为中国产品是对其商业利益的挑战和威胁,因此向渲染进口产品的泛政治化、泛安全化方向靠拢。”在此背景下,欧盟借助自身创造出来的“补贴问题”“过剩产能”为依据采取行动,尤其是发布《外国补贴条例》,并非采用传统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而是更多聚焦在欧盟参与能源项目招标的企业,精准针对特定项目实施所谓“产业保护”“贸易保护”的做法。

增强产业韧性跨越国际市场障碍

当前,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加剧,新能源产业作为中国的优势产业,或将面临更多挑战。对中国新能源企业而言,如何跨越国际市场障碍?受访专家普遍认为,针对商业环境的变化,企业要有所准备,通过调整市场方向、实现自身转型升级等方式,不断推动技术创新,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和整个产业体系韧性,从而尽可能规避潜在贸易摩擦风险,保障自身利益。

“一方面,密切跟踪相关政策和市场发展动态,做好前瞻性研判,有序‘出海’;另一方面,和本地企业良性互动,形成利益共同体,并以产品和创新为优先考虑因素,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提高风险意识。”方东葵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事实上,中国新能源全产业链的成本优势为全球新能源发展带来了物美价廉的解决方案,即使加上运输、进口关税等成本,仍在欧盟本土具备价格竞争力。因此,即使欧盟针对中国新能源产业开启限制措施,实际上也很难改变市场供应格局。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从全球范围来看,中国光伏产品竞争力非常强,产品质量、效率以及成本都具有明显优势。同时,欧洲本土光伏组件商竞争力实际上有所退步,近十几年内正逐步退出市场,导致目前欧盟的大型光伏制造企业所剩无几。”对于未来潜在的国际贸易风险,彭澎建议,一方面,中国光伏企业应尽量提前了解相关法律和制度风险,尽可能规避潜在的贸易摩擦;另一方面,应开拓新市场,尤其可以关注南美洲、非洲等新兴市场,“不要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咨询专家吕锦标则强调,美欧所有针对中国光伏产业的限制,一是为了扼制中国光伏全球领先的优势,二是为了保护和培育本土产业。“因此,中国光伏企业更应加大投资、强化技术、强链补链,从而增强产业链韧性,进而推动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持续升级。”在风电设备市场,中国产品的全产业链优势同样不可小觑。董一凡表示:“中国风电企业无论是在技术水平还是市场规模方面,与欧洲传统风电设备企业的差距正不断缩小。欧盟针对中国企业出台贸易限制措施的举措,实际上是为保护本土市场并给欧洲企业留出更多空间。”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数据,2023年中国风电整机制造商海外市场新增装机容量达到1.7吉瓦,项目遍布全球20个市场,其中包括5个欧盟成员国。去年,中国整机制造商实现装机的海外市场数量是2018年的近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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