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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嘉峪关市:探索发展风电光伏等装备再制造业务

日期:2024-05-16    来源: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际新能源网

2024
05/1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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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设备 风电设备 光伏材料

国际能源网获悉,日前,甘肃嘉峪关市发布《嘉峪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探索发展风电光伏等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深入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

原文件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对《嘉峪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

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我们起草了《嘉峪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提出意见建议。

电话:0937-6322283      邮箱:jygfghz@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嘉峪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

嘉峪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4]22号)精神,做好我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促投资、扩消费、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突出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释放先进产能,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带动消费升级,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发展质量和效益双提升。

到2027年,力争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全部达到节能水平以上、先进能效占比超过30%、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80%、7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聚力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加快工业领域设备技术更新。聚焦钢铁、有色、电力、建材、化工、机械等传统行业,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导向,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改造。对标行业能效水平和要求,加快生产装备(设备)和工艺节能降碳改造,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鼓励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推动生产、仓储、运营等环节数字化改造。加快工业互联网数字化促进中心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进园区、进基地、进集群。(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施更新。以供水、供热、供气、排水与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储、智能计量、深度处理等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进供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进城市燃气场站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完善燃气监管系统。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工程,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储、运输、处置设施更新。加强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并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加快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围绕外墙保温、老旧门窗、供热装置、计量装置等环节,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实施老旧电梯更新,引导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市住建局、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房产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换代。突出交通基础设施联网优化、提质升级,加快重点区域路网和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简化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采取禁止销售、强制报废、鼓励和支持提前报废等措施,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公务车等领域应用。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市商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农业领域机械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业机械动力和农作物耕种收综合化机械水平,持续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推广适用小型机械、高性能农机等低能耗电动设施设备,加快补齐精量播种、高效低损收获、废弃物处理等环节装备短板。加强畜禽品种、养殖工艺、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改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设施装备条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同步推进设施建设与装备物联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完善智能管控系统。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提升农机智能化作业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郊区工作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教育领域装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备,提高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对标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及时更新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鼓励院校加大资金投入,实施老旧科研技术装备全面升级换代,提升科研平台建设水平。支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强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培育,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当超前。到2027年,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高职院校达到4000元,中小学按照各学科教学仪器配置标准配备。(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补齐医疗领域设备短板。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淘汰更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器类、终端类、网络设备类、安全设备类等信息化设施更新换代,进一步提升医院数据互联互通、网络信息和数据安全、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水平。推进医疗机构补齐病房环境与设备短板,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逐步提高医院病房设备配置标准。改善医院现有供电、消防等安全保障措施,提升污水、污物处理能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文旅领域设备更新。结合文旅产业特点,以振兴文旅消费为基点,聚焦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产品业态、游客体验等重点领域,重点开展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更新改造,推进各类文化旅游场所设施设备提升。综合运用先进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博物馆、智慧展览馆等数字化体验场景。到2027年,全面完成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国家三级及以上博物馆全部实现数字化、智慧化,重点酒店、民宿、乡村旅游基本实现智慧化。(市文旅局、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用心用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8.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严格落实汽车以旧换新等支持政策,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活动,大力组织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拓展新车消费空间。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加快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加快推进国三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加强新能源汽车流动维修站、农村维修点等建设,提升维修售后服务能力。(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全链条整合上下游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支持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享绿色家居焕新季”等专项促销活动。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培育售后服务示范企业,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采取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强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满足多样化需求。深入组织开展家装消费节、家居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引导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支持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优惠促销活动。(市商务局、市房产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质提效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1.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推动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支持建设集中分拣处理中心。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加快推广“换新—回收”“互联网+回收”等新模式。(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建设。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合规运营,支持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开展电器电子产品、家电、家具、书籍等闲置物品交易。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加强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培育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落实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标准规范。(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有序推进再制造和再生资源精深加工。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探索发展风电光伏等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深入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有力有序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4.全面落实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各领域、各行业积极跟进,严格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我省重点行业能效、排放、技术标准,提升节能标准和市场准入门槛。落实国家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标准。落实我省清洁生产标准体系,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价。(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强化产品相关标准。加强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宣传和落实,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按照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燃气软管、切断阀等燃气用具等产品强制性标准。加大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监督充装单位严格执行燃气气瓶报废规定。贯彻落实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推广使用绿色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资源循环化利用标准实施。落实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旧家电、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规范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落实手机、平板电脑等二手电子产品信息清除、信息安全管理、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及二手商品评估、交易、检测等标准,推进二手电子商品交易。(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要素保障

17.争取设备更新政策资金支持。积极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节能减排补助等中央各类资金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持续实施好中央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老旧柴油货车等更新。积极争取和统筹利用好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奖补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出租车更新。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争取以旧换新政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及省级商业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落实好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深入贯彻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金融政策支持。运用好国家再贷款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积极申报争取再贷款贴息。支持企业申报争取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健全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贷款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中国人行银行嘉峪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峪关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农发行嘉峪关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规定期限内单位价值500万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及西部大开发等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执行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以及优化的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强化科技支撑。深入实施强科技行动,支持和鼓励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企业、有关科研机构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卡脖子”难题,采取“揭榜挂帅”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专利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并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突出利企惠民。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作为普惠企业和群众的重要抓手,充分挖掘企业设备更新潜能,激发更新换代内生动力,促进设备供给企业提产扩能增效。综合实施奖励、补贴等促进政策,引导老百姓消费升级,扩大政策社会效应,加快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民生福利,切实把好事办好,让千家万户享受到真金白银优惠。(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工作落实机制

24.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12个专责组。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做好全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各专责组负责具体推进各领域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协调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各专责组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5.构建落实“双新”工作政策体系。要全面落实省上“双新”工作“1+12”政策体系,各专责组按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工业、建筑市政、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以及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准提升、政策及要素保障、国资国企等专项行动方案,完善配套措施。

26.加强项目管理。各专责组要密切跟进省上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摸底工作,准确掌握我市各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优势和需求,加强政策研究梳理,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建立各领域项目和设备更新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强化项目支撑能力。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用好政策组合拳,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各项资金和政策支持,推动“双新”相关部署落地见效。

27.强化工作调度。各专责组组长单位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推进会,听取各专责组成员单位汇报,梳理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研究推进各领域下一阶段工作,协调解决“双新”工作中产生的共性问题、关键问题。各专责组每季度总结本领域“双新”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通报工作动态。

28.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及时回应政策诉求和社会关切,引导好社会预期,激发企业更新设备和群众以旧换新热情,让广大企业和老百姓深入了解政策背景、政策用意和政策红利,着力营造全社会主动换新、自觉更新、经常迎新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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