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6月14日,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发改局发布《关于征求“三水区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公告文件,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拟于近期实施“三水区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项目分别分布在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白坭镇、乐平镇、芦苞镇、大塘镇及南山镇。本次三水区纳入有偿使用项目的实际可利用屋顶面积约为161846.20㎡。有偿使用者在规划位置进行光伏设施的建设及运营,并提供供电服务,可进一步完善三水区现代能源保障体系。本项目光伏设施建设主要涉及学校、医疗单位及机关单位三类建筑。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20年,从有偿使用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屋顶建筑预计一年内完成分布式光伏设施建设。
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三水区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92号)等文件要求,经区政府授权,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拟于近期实施“三水区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建设地点
三水区公共建筑屋顶光伏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分布于佛山市三水区境内,分别分布在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白坭镇、乐平镇、芦苞镇、大塘镇及南山镇。
二、项目规模
本次三水区纳入有偿使用项目的实际可利用屋顶面积约为161846.20㎡。有偿使用者在规划位置进行光伏设施的建设及运营,并提供供电服务,可进一步完善三水区现代能源保障体系。
本项目光伏设施建设主要涉及学校、医疗单位及机关单位三类建筑。公共建筑屋顶面积摸底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项目有偿使用期限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20年,从有偿使用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屋顶建筑预计一年内完成分布式光伏设施建设。
四、征求意见时限及反馈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对本项目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及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建议及法律法规依据文件可通过以下方式发送至我局。(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106室,联系电话:87755946,电子邮箱:sfgnyk@163.com)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