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7月1日,杭州市发改委公开关于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推进城市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答复文件指出,杭州市积极发挥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融资撮合作用,完善“绿色金融”融资专区建设,鼓励银行机构发布绿色金融产品,依托平台智能匹配功能,拓宽绿色产业项目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放。
杭州市发改委表示,依托市能源集团及各区、县国有投资平台,在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各类场馆屋顶开展光伏建设。其中2023年并网的公共机构光伏项目超30个,包括采用光电建筑一体化(BIPV)的杭州西站等项目。其他公共建筑,由于工商业用电价格高,光伏发电收益大,投资主体建设意愿也很强烈。
对于居住建筑,光伏推广难度较大。城市居住建筑方面,主要涉及共有产权因素,利益关系较难协调;建筑老旧,容易引起渗漏等纠纷;居民电价便宜,收益率相对较低等负面因素。农村居住建筑方面,主要涉及电价便宜用电少,收益率较低;消纳能力弱,容易对电网造成冲击;农村空心化,维护不方便等因素。
详情如下:
杭州市发改委关于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445号提案的答复
您在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城市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建设的建议》(445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会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光伏是杭州市唯一可大规模发展的可再生能源,是缓解供电压力,弥补电力缺口的需要;是调整能源结构,助推碳中和的需要;是调动政企积极性,助推社会发展的需要。您的建议,也正是我们奋斗努力的方向。
一、关于“明确政策支持和顶层设计”
杭州市在前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省、市“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及各单位意见建议等,于2022年5月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财政补贴等政策,旨在推动光伏在各领域、全区域的全面发展。其后,陆续印发了《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杭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指南(2023版)》等文件,为全市光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杭州市积极发挥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融资撮合作用,完善“绿色金融”融资专区建设,鼓励银行机构发布绿色金融产品,依托平台智能匹配功能,拓宽绿色产业项目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放。
二、关于“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的集中平台”
目前,分布式光伏在各个阶段有不同的管理平台。在前期,光伏项目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并网运行后,并网信息归集于国网供电公司营销系统,运行数据归集于国网采集系统;同时,各光伏服务商也建有自己的服务平台,如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下属的综合能源公司,其建设运营的“阳光掌柜”平台可为光伏提供运行监测、电费结算、智慧开票、绿色金融等服务,并可提供运维服务。
下一步,杭州市将积极发挥市属“杭州市能源双碳数智平台”的作用,增加“光伏模块”等子功能,整合项目备案、竣工验收、运行监测等数据,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光伏发电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三、关于“鼓励在建筑项目中配置光伏和储能设施 ”
根据《杭州市绿色建筑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鼓励以商业建筑、办公建筑、交通建筑及场站为重点积极推广光伏幕墙、光伏采光顶、光伏瓦、光伏遮阳等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大力推进园区或开发区为重点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探索整体连片利用等新模式。根据《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0)》要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组件面积不低于计容建筑面积1.5%设置太阳能光伏系统,同时鼓励既有民用建筑改造时加设太阳能光伏系统,充分利用既有建筑屋顶资源,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大规模发展。
对于公共建筑,全市出台了《杭州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推广方案》《杭州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管理指引(试行)》等文件,依托市能源集团及各区、县国有投资平台,在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各类场馆屋顶开展光伏建设。其中2023年并网的公共机构光伏项目超30个,包括采用光电建筑一体化(BIPV)的杭州西站等项目。其他公共建筑,由于工商业用电价格高,光伏发电收益大,投资主体建设意愿也很强烈。
对于居住建筑,光伏推广难度较大。城市居住建筑方面,主要涉及共有产权因素,利益关系较难协调;建筑老旧,容易引起渗漏等纠纷;居民电价便宜,收益率相对较低等负面因素。农村居住建筑方面,主要涉及电价便宜用电少,收益率较低;消纳能力弱,容易对电网造成冲击;农村空心化,维护不方便等因素。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会同市建委、国网供电公司进一步研究居住建筑光伏推广工作,力争使更多用户受益。
联系人:能源处 张建宾
联系电话:85253496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