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浙江武义县发改局发布关于《武义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文件明确,本意见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利用全县居民屋顶、党政机关建筑屋顶、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厂房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区域管控重点包括:
(1)在铁路、国省道、高速公路、景观带沿线以及中心城区、中心镇、重要集散广场等区域可视范围内的房屋。
(2)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区、传统村落及其周边可视范围内的房屋。
(3)屋面或周边存在大量粉尘、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和腐蚀气体的建筑。
(4)使用年限已经超过25 年的砖混结构房屋,使用年限已经超过20 年的砖木结构房屋。
(5)屋面周边有大面积遮光影响的建筑、树木等。
(6)屋面(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结构、屋面平台)已经年久失修,存在结构等安全风险的建筑。
(7)所在区域公用配变容量不足或低压线路承载能力不足,无法满足电网消纳的。
(8)存在其他严控安装的情形,如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相邻利害关系人的日照、通风、采光等。
以上区域管控重点原则上不允许建设,其他不符合安全管理、城乡风貌管控要求和城乡规划要求的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文件详情如下: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义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统筹推进我县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保障电站和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武义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
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壶山下街63号武义县发改局,邮编:3212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邱琳翔 联系电话:89077820
2024 年8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