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河南滑县发改委发布关于《滑县中心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项目备案管理,由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办理备案手续。县发展改革委应参照省供电公司定期公布的可接入容量,按照备案顺序及时核减对应容量,直至不足最后一个项目备案容量为止。
文件明确,严格控制迁建区、旅游景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等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及建设控制区、已挂牌的历史建筑等禁止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
详情如下:

关于《滑县中心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管理我县中心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县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部门起草了《滑县中心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目前已完成前期研讨和初步论证。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滑县中心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全文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3日至2月21日(共30天)
二、公示平台
滑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电子邮箱:hxfgwny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暂行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372-8129838
谢谢您的参与!
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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