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河南能监办发布关于征求《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件指出,本细则所称电力调频辅助服务是指并网主体通过自动发电控制(AGC),跟踪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指令,按照一定调节速率实时调整发电功率,以满足电力系统频率、联络线功率控制要求的服务。
河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市场主体包括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以及省内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新能源电厂并网后即纳入辅助服务管理范围,低压分布式光伏根据类别性质和市场发展情况逐步纳入。
?新型储能电站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准入条件:
(一)独立储能项目,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资格。
(二)配建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独立储能项目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可转为独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涉及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储能,原则上暂不转为独立储能,暂不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
(三)原则上储能额定功率不低于10兆瓦、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及以上(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功率和时长)。
(四)满足调度技术管理要求,具备自动发电控制(AGC)功能,能够可靠接收和执行调度机构AGC系统实时下达的充放电指令,其调节速率、调节范围、响应时间和调节精度等性能指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五)自愿参与市场,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管理和市场管理,自觉接受监管。
河南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市场主体包括:统调并网发电企业,包括公用燃煤机组或火储机组、集中式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扶贫项目,下同);分布式新能源(不含扶贫项目,下同),低压分布式光伏根据类别性质和市场发展情况逐步纳入。
文件明确,所有参与市场发电企业深度调峰分摊金额均设置上限,当单位统计周期内风电场、光伏电站和燃煤电厂通过上述分摊办法计算得出的应承担费用大于分摊金额上限时,按分摊金额上限进行支付。
集中式风电场、光伏电站分摊金额上限=风电场、光伏电站实际发电量×本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0.8。
分散式风电场、分布式光伏电站分摊金额上限=分散式风电场、分布式光伏电站实际上网电量×本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0.8。
文件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豫监能函〔2024〕11号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家电投、国家能源、华润电力、华晨电力河南公司,豫能控股公司,有关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提高全省电力调节能力,更好统筹煤电与新能源协调发展,维护市场交易公平秩序,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近年来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行经验,河南能源监管办组织究市场成员研编制了《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请你单位在9月27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我办。
联系人:曹桂州caoguizhou2006@163.com
附件:《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关于征求《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