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浙江仙居县白塔镇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白塔镇建筑物屋顶太阳能光伏安装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件明确,八类型屋顶不得安装屋顶太阳能光伏:
1、使用寿命已经超过 25 年且存在结构、消防、电气等安全风险的老旧民房;
2、屋面(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结构、屋面平台)已经年久失修,存在结构等安全风险的建筑;
3、五年内规划拆迁或已废弃的建筑;
4、屋面整体朝阴或周边有大面积遮光影响的建筑;
5、屋面或周边存在大量粉尘、热量和腐蚀气体影响的建筑;
6、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建筑;
7、申请户及其亲属有存在煽动上访、窜访、集体访、无理访等行为的,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8、环神仙居沿线村庄(上叶、景园、高迁、仙景、东横街、黄龙、感德等)影响村庄和景区周边整体风貌的建筑。
申请安装屋顶太阳能光伏的,必须先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两委讨论通过,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村两委干部、供电所、驻村干部、办事处、相关科室签字同意后统一报供电所备案。
原文件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白塔镇建筑物屋顶太阳能光伏安装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白塔镇各村社:
为进一步规范白塔镇建筑物屋顶太阳能光伏安装项目,依据《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有关规定,结合白塔镇实际进行建筑物屋顶太阳能光伏安装备案,特制定《白塔镇建筑物屋顶太阳能光伏安装备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9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仙居县白塔镇。联系电话:0576-87012006,电子邮箱:btzc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