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江苏省能源局发布省能源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件指出,2024年迎峰度夏前累计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540万千瓦,电化学新型储能项目规模跃居全国第一,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提供约500万千瓦顶峰能力。“
十四五”以来,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占全部装机新增量的97.7%。截至8月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8236万千瓦,历史性超过煤电装机,较“十三五”末增长1倍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省发电装机总量比例由2020年的24.6%提升至41.5%,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2020年的16.8%提升至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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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能源局党组开展了巡视。2024年2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省能源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和省发展改革委党组统一部署,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不折不扣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不断推动能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认识贯彻整改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能源各方面工作全面进步、全面提高的重要契机,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巡视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班子对照检查、个人对照检查、相互开展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
(二)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省能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成立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确保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有效。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调度。分管负责同志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领办分管领域反馈问题,带领处室扎实推动整改工作,通过现场调研、会议调度等方式推进整改措施落地,细化形成整改成果。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承担巡视整改任务,认真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努力形成整改成效。
(三)建章立制确保整改落实。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制定巡视整改工作计划表,建立巡视整改责任交接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省委巡视整改问题销号制度的通知》,健全巡视整改制度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省能源局党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整改任务的督查督办、整改成效的自查评估等各项工作。局党组会每月研究整改进展情况,开展了4次专题学习研讨,对重点问题研究推进解决,积极向省委巡视组、局党组汇报整改工作情况,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定时召开调度会,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整改任务的督查督办、整改成效的自查评估等各项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紧扣总书记赋予江苏的“四个走在前”“四个新”和“4+1”重大任务和对能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能源工作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答好巡视整改的“政治答卷”。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6个月来,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坚持即知即改、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深入学习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和能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二十届三中全会等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编印成册,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论述摘编》,进一步加强各支部的学习领悟,努力用新思想指导能源工作实践。研究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全面增强党员干部推进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制定落实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定期召开党组会,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身边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强化遵规守纪自觉等主题开展交流研讨。三是丰富学习形式,用好“学习强国”“发改讲堂”“青年学堂”等平台载体,积极参加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集中学习。加强“青年学堂”建设,参加理论学习小组加强学习教育、“浸润心灵·共沐书香”青年干部读书活动。开展学习新《条例》、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结合能源领域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和绿电交易政策培训交流会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保供工作注入绿色动能。坚持思想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结合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划建设、重大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等工作开展调研,进一步深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发展难题。
(二)关于“指导实践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融入长三角能源一体化发展。加强与长三角各省能源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提出今年迎峰度夏期间长三角地区电力互济方案,在综合考虑各省市供需形势和联网线路输电能力的基础上,采取月度、月内、短期或实时交易等方式组织开展电力、电量互济,充分发挥华东区域电网互联互通优势,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电力余缺互补能力。积极参与长三角新型能源体系实施方案研究编制,统筹谋划区域能源安全保障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筑牢示范区能源绿色发展基地。积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省际能源合作项目-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7月项目开工建设。中海油滨海LNG一期扩建工程完成施工,待机械完工验收。中俄东线江苏南段(南通至甪直)加快建设,项目综合进度93.3%。会同省交通厅召开专题论证会,解决中俄东线与高速桥相遇相交遗留问题。二是持续构建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坚强电网。会同省有关部门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以满足大规模分布式光伏接网需求为目标,加强源网荷储各方协调发展,切实提高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承载能力,科学引导分布式光伏合理布局、就近接入、高效消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引导督促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新能源配套电网送出工程,保障项目送出工程与电源本体同步建成投产。积极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新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全省城乡新型配电网的规划构造,有序加大配电网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满足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和就近消纳要求的新型智能配电网,及时安排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重点满足苏北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电网需求。三是加快推进清洁供热项目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召开重点燃机项目推进会,推动燃机项目单位倒排工期、加快进度,按期投运发挥作用。华能苏州项目可于年底投产,国电投吴淞江项目主体工程可于年内完工,华电望亭项目正加速推进,华电吴江新增50蒸吨燃气锅炉已在调试。
(三)关于“破解能源保供难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省内供应能力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大力推动省内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项目总体工程进展顺利,重大工程节点均按期和提前完成。高质量快速推进新型储能项目,通过强化顶层设计,优化并网流程,专班调度协调,主动靠前服务等一系列举措,推动全省新型储能在短期内取得跨越式发展。今年迎峰度夏前累计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540万千瓦,电化学新型储能项目规模跃居全国第一,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提供约500万千瓦顶峰能力,有效保障全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二是积极争取区外电力资源。利用我省和四川省电力供需时段的差异性,按照余缺互济、应急互备的原则,阶段性优化锦官水电站分电曲线,力争错峰置换电力达到80万千瓦。同时,在满足长江流域防汛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白鹤滩水电顶峰送电能力60万千瓦以上。进一步落实江苏山西两省2024-2026年送受电合作协议,保障雁淮特高压输电通道应送尽送、稳发满发。今年迎峰度夏以来,通过中长期交易进一步提升顶峰电力供应,协调国调中心灵活调用区外水电资源。截至目前,区外来电最大受电电力已达到3916万千瓦,比年度计划增加566万千瓦,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约15.7%。三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十四五”以来,我省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占全部装机新增量的97.7%。截至8月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8236万千瓦,历史性超过煤电装机,较“十三五”末增长1倍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省发电装机总量比例由2020年的24.6%提升至41.5%,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2020年的16.8%提升至25.2%。四是强化煤炭资源组织和储备能力建设。今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率92.6%,满足国家提出的80%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的通知》,督促相关企业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管理。印发《2024年度煤炭应急储备实施方案》,督促省属企业落实全年300万吨煤炭应急储备任务,健全完善煤炭应急储备工作管理机制。推进连云港现代煤炭供应链服务示范基地项目建设,落实形成1000万吨地方政府可调度储备能力。五是积极拓展天然气资源供应。与中石油、中石化逐一对接,落实发电用气量,同比增长6.5%。印发《关于扩大燃机电厂参与迎峰度夏(冬)天然气应急顶峰发电范围的通知》,推动中石化、中海油完成对32家燃机电厂应急顶峰供气合同签订全覆盖。印发《关于做好2024迎峰度夏燃机应急顶峰保供工作的通知》,预排中海油、中石化应急顶峰天然气,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燃机顶峰发电工作平稳有序畅通。牢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区内区外共同发力,切实保障全省能源供应安全,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全网用电最高负荷7次刷新历史新高,全省最高负荷达到1.47亿千瓦,较往年历史最高负荷增长约1500万千瓦,在全省供电形势紧张的情况下,我省尚未实施需求侧管理。
(四)关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园区试点规划建设。指导相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编制各个园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方案。盐城市已从源网荷储等方面编制4个试点园区的建设方案,并正在推进实施;南通市召集市、县、园区相关部门专题商讨推进工作,协调供电公司加快输配电设施改造升级,探索构建绿电可溯源架构,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就低消纳;连云港市成立市县(区)工作专班,制定园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方案,加快推进重点能源项目建设。二是持续提升绿电供应规模。联合省有关部门开展我省绿色电力供应和消纳研究试点,编制全省绿色电力供应和消纳政策研究报告,创新我省绿色电力供应机制,在全省推广新型电力系统园区规划建设,更好地满足我省广大用电企业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外贸产品出口等方面的需求。组织召开江苏省新型电力系统和绿电交易政策培训交流会,各设区市县发改部门、有关电力企业超过200人参与培训交流。多措并举扩大绿电交易渠道,推进省内新能源企业进入市场交易,创新开展分布式绿电交易,深挖省外优质绿电资源,满足我省用电企业绿电需求。截至8月底,我省已成交绿电交易电量107亿千瓦时。三是推动绿证核发。组织动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进行建档立卡、绿证申报,今年7月起,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正式启用,每月以电网企业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对已建档立卡的项目上月电量自动核发绿证。企业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绿电交易,以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可直接获取对应电量的绿证,实现绿电、绿证和生产消费的匹配,将环境属性价值并轨传递到电力商品的供给、定价和结算整个环节。为满足企业使用绿色电力需求,进一步拓宽绿电供应渠道,创新开展分布式新能源企业参与绿电交易。四是建立健全绿证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费联动机制。印发《关于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落实绿证作为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相关政策,建立绿证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费联动机制,实现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有效衔接。
(五)关于“部分重大能源项目协调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唐吕四港项目于去年10月协调解决了用海问题,10月底取得用海预审意见,12月取得核准批复。今年以来,持续推动项目前期工作,高位协调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项目现场进行督导。今年4月,本项目通过大唐集团投资决策,5月通过初步设计外审,6月底取得桩基施工许可并开始打桩施工。项目正式进入现场施工阶段。二是加快推进配套电源项目建设。今年3月,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内蒙古协商加强两省区能源电力合作,加快推进锡泰特高压直流配套电源项目建设。6月,国电投白音华电厂两台66万机组正式建成投运,大力支撑了迎峰度夏期间锡泰直流的外送电力;江苏能源乌拉盖电厂、苏能白音华电厂项目正按期建设,力争于明年迎峰度夏前有机组发挥作用。三是通过视频会定期调度合作进展,加强指导省国信集团就互联互通技术方案与国家管网集团做好沟通对接。今年4月,国家管网批复中俄东线与沿海管道淮建盐段互通点,目前已按照序时进度开工建设,持续推进天然气“全省一张网”建设。同时,进一步做好管道保护相关工作。
(六)关于“服务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能源项目建设开发。在光伏项目建设方面,编制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领域分布式光伏行业指引指南,制定项目建设流程和主要环节,鼓励民间资本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我省分布式光伏市场已形成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格局。截至目前,共有43个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2024年度全省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
(七)关于“推动能源体制改革紧迫感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运作规范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加快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面参与现货市场,有效衔接辅助服务市场和电能量市场,强化运营机构保障力量,积极开展试运行工作,各项工作位于全国第二批现货试点省份前列。今年6月,组织第五次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135家统调公用燃煤机组、核电机组和1家一类用户、74家售电公司踊跃参与,市场运转有序,价格信号有效,电网运行平稳。30天累计出清机组开停68台次、装机容量约3300万千瓦,日均出清电量约11亿千瓦时。调整完善我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和交易规则,定期召开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例会,研究协调电力市场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定期组织市场主体培训,涵盖我省参与市场的全部发用主体,累计超过5000人次参与,有力提高了我省市场主体市场意识和参与能力。二是切实提升省外煤炭资源获取能力。开展全省煤炭行业发展专题调研,了解省外资源获取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推动省政府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签订两省区能源合作协议。组织省属企业赴晋陕蒙等资源大省对接争取煤炭资源,跟踪指导省属企业参与合作开发境外煤炭资源。进一步落实省政府与中煤集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省属企业与中煤等重点煤炭企业煤电联营,提高煤炭资源获取能力。三是持续深化油气体制改革。进一步丰富我省气源结构,构建多元化上游供气格局。不断推进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召开推进会专题协调LNG接收站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目前,协鑫汇东LNG、华电赣榆LNG等项目均按照时序进度建设。中俄东线江苏南段(南通至苏州甪直)加快建设。沿海输气管道如常太段工程全面开工建设,与国家管网共建长江盾构工程完成盾构隧道贯通。
(八)关于“研究布局未来能源产业前瞻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切实主动落实双碳目标。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区内区外并举,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控制非电行业用煤;统筹谋划推进天然气适度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规范有序发展风力发电,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发展光伏发电,安全有序发展核电;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切实推动工业节能。持续推动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加大我省绿电供给水平。二是加快我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累计建成投运540万千瓦,提供约500万千瓦顶峰能力,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提供重要支撑,节约用电高峰时期省间电力现货的购电支出约5亿元。根据测算,全省已投运的新型储能项目一年内可帮助电网消纳约30亿千瓦时的新能源电量,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创造良好环境价值。全省新型储能项目近一年完成基建投资约200亿元。项目投资带动省内储能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一个新产业集群,今年上半年实现产值约450亿元,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中天储能、中创新航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三是赴省内重点氢能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除了在交通领域外,积极谋划布局氢能其他应用场景。
(九)关于“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全省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治本攻坚方案,部署开展深化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清理攻坚等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完成对全省13个设区市开展油气管道保护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省管道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整治水平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整治问题隐患1128项。二是定期组织召开全省油气长输管道规划建设推进工作暨管道保护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管道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人员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会同相关地方及管道企业重点整治鲁宁线原油管道遗留38处占压整治问题,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并现场督办,经国家部委协调中国石化、国家管网一致同意,鲁宁线于9月29日全线停运,彻底解决鲁宁原油管道占压隐患。
(十)关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通报省能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工作形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针对全局如何做好廉政工作,听取驻委纪检组的意见建议,有效识别潜在的廉洁风险,切实把“风险点”转化为“安全点”。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二是制定《2024年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清单》《2024年省能源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2024年省能源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上半年已进行领导班子和分管处室全体同志谈心谈话,听取分管处室党风廉政情况,对处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查。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等工作。三是年初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仔细研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领会《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做好十四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等精神,从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讲问题不留情面,提建议严肃认真。各支部根据相关要求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
(十一)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地方和企业需求,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以“督促指导、跟踪服务”为宗旨,以务实高效的态度,坚持“四不两直”调研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察实情、谋实招,着力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截至8月底开展调研17人次。一是推动地方重点能源项目建设。开展了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调研督导、重大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推进专项调研、新能源产业发展调研等多次考察,通过多次赴盐城、南通、泰州等市的十余个电站开展储能项目建设情况现场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部分工程进展迟缓、并网投产困难等问题,联系地方发改部门、电力公司,对接省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协调解决土地手续、接网工程、并网调试等企业实际需求,增强迎峰度夏期间电力资源组织能力。加快推进支撑性电源项目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将相关500千伏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全部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滚动调整,以最快速度依规完成项目核准手续,加快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网源协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生活需要,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助力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助力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8月,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民营企业调研,了解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经营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回应企业绿电需求,服务指导企业实现产业结构高端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制造流程数字化、产品供给绿色化。三是加强区域协作,主动为能源企业跨省交流服务,保障能源电力供应。带领省属企业赴内蒙古自治区对接内蒙古沙漠基地送电江苏工程前期工作,加强两省能源企业合作交流,深化两省区能源电力合作,加快配套电源方案的报送;赴陕西省开展两省煤炭、油气、电力等能源领域交流,拓展省属企业能源资源获取能力,推动建立了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不断深化两省能源合作。
(十二)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2024年省能源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研究制定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清单、机关党总支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三级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党建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将党纪学习教育和巡视整改工作相结合。在全程参加委党组会的基础上,召开局党组会16次,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议部署要求,专题研究政治机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坚持守正创新、担当作为、争创一流,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三)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不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模范机关建设深化提升行动,将模范机关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党组领导党建责任清单以及支部落实党建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与四强党支部建设工作相结合,牢牢树立“抓好党建促发展、围绕发展抓党建”思想。二是结合整改方案相关要求,积极创建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进一步发挥党建对业务的引领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建统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与兄弟省份能源局相关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统筹谋划,汇聚合力,携手共促长三角区域能源交流合作。三是按照参与辅导授课和现地教育结合等方式,积极组织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参加委支部书记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履职本领。
(十四)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紧盯巡视整改反馈问题不放松,深入研究问题症结,逐项细化推进落实,打通堵点难点,推动解决上轮巡视、审计反馈和主题教育整改事项等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不断提升区外电力获取能力。提升雁淮、锡泰等现有特高压通道送电能力,提请国家能源局发文明确中电神头发电(2×60万千瓦)作为雁淮直流配套电源,推动锡泰直流配套电源国电投白音华电厂(2×66万千瓦)两台机组建成投产;协调国家电网将华北、东北电力资源通过锡泰直流送电我省。截至目前,雁淮直流送电能力可达720万千瓦,锡泰直流送电能力可达670万千瓦。协调对接华北分部落实购入今年夏季高峰辽宁富余电力100万千瓦。二是大力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召开专题推进会,协调沿海输气管道淮建盐段项目存在的问题。项目已累计完成管道焊接95.05%,完成管道敷设82.32%,阀室及站场地下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年底前可以实现“县县通气”目标。三是积极推进增量配电网规划建设。推动用电项目落地增量配电区域,从产业规划、招商引资、投资建设、运营生产几个方面精准定位区域发展规划,将产业与市政服务相结合,持续推动规划目标有效落实。连云港徐圩增量配电网去年全年销售电量达80亿千瓦时。四是发布《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设区市科学制定海上光伏项目资源配置及投资开发主体确认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海上光伏项目配置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沿连云港、南通等地按实施方案要求推进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启东滩涂光伏项目、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大基地项目建设。五是建立中小热电企业煤炭采购代理长效机制。将4家省内煤炭重点贸易商推荐列为国家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第三方企业,组织省属企业与部分中小热电企业对接,并签订年度供煤合同超过200万吨。六是建立天然气应急顶峰发电长效机制。依托中海油、中石化在苏基础设施,按照“随调随用、先用后结、不用不结”模式向我省确定的应急保供燃机电厂供气。印发《关于扩大燃机电厂参与迎峰度夏(冬)天然气应急顶峰发电范围的通知》,推动中石化、中海油完成对32家燃机电厂应急顶峰供气合同签订全覆盖,进一步扩大燃机参与顶峰规模。印发《关于做好2024迎峰度夏燃机应急顶峰保供工作的通知》,预排中海油、中石化应急顶峰天然气,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燃机顶峰发电工作平稳有序。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省能源局党组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握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扎扎实实的整改工作成效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对表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分析推进能源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结合巡视整改工作和能源工作实际,进一步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高质量谋划“十五五”及未来一段时期能源工作,以全会精神引领和推动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持续推进巡视整改。把党纪学习教育和巡视整改有机结合,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等整改事项,严格履行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效管控、及时化解意识形态领域的矛盾风险。进一步抓牢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始终,与各项能源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总结巡视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效体现到能源工作的实践中。
(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务求工作实效的重要手段,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和持久战。以务实高效的态度,继续坚持“四不两直”调研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察实情、谋实招,着力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以“督促指导、跟踪服务”为宗旨,持续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指导地方发改部门落实工作要求。深化主动服务意识,开展企业诉求问卷调查,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将为民服务情怀融入到实际工作中。
(四)不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巡视整改以来,省能源局扎实做好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双碳”目标,结合“十五五”能源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加强能源重点领域各项发展改革任务的统筹谋划,在加快构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等方面持续发力,满足社会发展和民生用电用能需求,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切实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坚强的能源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390363;邮政信箱: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鸿瑞大厦1号楼(江苏省能源局);电子邮箱:jsnengyuanju@sina.com。
中共江苏省能源局党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