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
文件指出,到2026年,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85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5%以上,年发电量达到1000亿千瓦时左右。其中生物质发电,到2026装机达到1GW,生物质发电量达到50亿千瓦时。
重点任务包括:
(一)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结合光伏用地政策,依托毛乌素沙地和陕北黄土高原地形,建设千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按照国家要求,会同省级林草部门,编制陕西省光伏治沙实施方案,新增资源量 3000万千瓦以上。推广国家能源关中旱腰带地区农光互补科研成果,建设渭北千万千瓦级农光互补可再生能源基地。以能源绿色发展为底色,在陕南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林光互补、茶光互补等“光伏+”模式,打造陕南绿色能源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每年竞争配置1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确保项目接替有序。启动市场化项目研究,通过配置一定比例的储能设施,探索可再生能源与储能协调发展新路径。到2026年,建成榆林2000万千瓦级,延安、渭南1000万千瓦级,全省20个100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发展示范县。
(二)加快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就近开发。出台促进陕西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条块结合,双计双促”的原则,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加快实施陕西省千村万户沐光驭风行动,构建“村里有光伏(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可再生能源乡村开发格局。推广西咸新区、交大创新港等BIPV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26年,全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
(三)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和生物质能。
(四)提升跨省区可再生能源电力互济和外送能力。到2026年,新能源电力外送能力力争达到400亿千瓦时。
(五)扩大跨省区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规模。到2026年,具备130亿千瓦时以上可再生能源电力外购能力。
(六)大力推动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到2026年,全省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达到200万千瓦以上。
(七)加速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到2026年,全省在建抽水蓄能突破1000万千瓦。
(八)持续推进火电灵活性改造。
(九)强化骨干电网建设。
(十)加快绿证核发和交易。落实绿证核发全覆盖工作部署,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比例,到2024年底,完成全省存量集中式项目建档立卡,分布式项目建档立卡规模提升至95%以上。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配合做好绿证核发。落实陕西省用能预算管理实施方案,扩大绿电(绿证)在节能降碳、出口、产品标识等方面的应用场景。规范开展省内绿电(绿证)交易组织工作,配合做好跨省区绿电(绿证)交易协调,通过政府间协议锁定跨省绿电(绿证)交易规模。
原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