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海市普陀区政府发布《美丽普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文件指出,大力推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推进“光伏+”专项工程。推广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和电动汽车有序充电,大力发展低成本、高安全和长寿命的储能技术,推动应用场景落地。鼓励有条件的燃油锅炉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扩建锅炉应优先使用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新建交通设施按照“能设尽设”原则增建光伏设施,推进道路隔音棚、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
动城区建设低碳转型。全面推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推进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建设。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全面推行建筑“光伏+”应用,推动新建建筑落实光伏安装比例要求。结合城市更新,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50万平方米。推进本区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建筑能耗监测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原文件如下: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普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普府办〔2024〕32 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美丽普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2024年12月19日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美丽普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努力打造美丽上海普陀典范,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锚定2035年美丽普陀基本实现战略目标,以“九美”共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普陀实践。到2026年,普陀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区人居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美丽普陀建设的实践示范样板。其中,碳排放强度稳中有降;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重要水体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08平方米,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开发保护格局,彰显空间之美
1.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空间布局、能源领域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地下水资源利用、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等领域管控,配合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实施河湖水域岸线管控。
2.构建各美其美新格局。出台并实施美丽建设行动方案。聚焦“一带一心一城”空间发展布局,发挥苏河水岸经济发展带岸线资源优势,打造“半马苏河”靓丽风貌;推进真如城市副中心能级提升,打响真如海纳品牌;推进桃浦智创城绿色低碳转型,打造绿色智慧、创新互动的产业新业态。
(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彰显发展之美
3.建立碳排放双控管理体系。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居民社区、建筑楼宇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各类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零碳”发展经验。每年编制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加强碳排放管理,推动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单位落实碳排放报告、配额清缴等工作。
4.持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大力推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推进“光伏+”专项工程。推广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和电动汽车有序充电,大力发展低成本、高安全和长寿命的储能技术,推动应用场景落地。鼓励有条件的燃油锅炉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扩建锅炉应优先使用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5.持续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和“零碳”示范单位创建,打造绿色供应链,培育一批绿色低碳龙头企业、核心企业和特色企业。推动轻生产、低噪音、环保型企业“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
6.加快建设绿色交通体系。新建交通设施按照“能设尽设”原则增建光伏设施,推进道路隔音棚、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环卫车、社区巴士等公共领域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布局,推进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
7.推动城区建设低碳转型。全面推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推进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建设。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全面推行建筑“光伏+”应用,推动新建建筑落实光伏安装比例要求。结合城市更新,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50万平方米。推进本区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建筑能耗监测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8.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用能单位管理,鼓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公共建筑、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深入实施节水行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提质增效。
(三)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彰显环境之美
9.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重点行业推进企业VOCs源头减排工作,深入推进VOCs简易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加强机动车达标排放监管,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推进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和油品质量监管。组织实施高污染车辆路检路查、机动车检测机构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重点企业VOCs深化治理、扬尘管控、餐饮油烟管控等六大专项行动。推进实施建筑工地扬尘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多部门问题线索和处罚信息共享协同机制。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重点信访区域、环境敏感点周边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实现全覆盖。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推进宁静小区试点建设。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推进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做好应急减排及分级管控措施。
10.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化河长制,压实河长治水管水责任。开展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推进初雨调蓄设施建设。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建立健全分类整治、动态销号和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河道精细化养护管理。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11.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加强土壤污染修复过程监管,做好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相关报告评审等工作。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季度核算。
12.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落实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加强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监管,落实医疗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系统。强化固体废物协同监管,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制度。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严厉打击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设30个区级“无废城市细胞”。加强涉新污染物企业监管。
(四)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彰显人居之美
13.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推进苏州河岸线公共绿地建设,完成苏州河岸线公园一期建设。开展慢行交通体验提升项目,创建慢行交通精品区。提升环境市容品质,推动“美丽街区”建设。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市民满意度。推进高标准保洁区域建设,提高城市保洁精细化管理水平。
14.深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实施绿脉提升行动,推进绿地、绿道、立体绿化建设。打造街头绿化亮点,推进口袋公园新建改建。完善绿色慢行网络,推进外环绿道贯通,积极创建市级绿化特色道路。推进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新增1座“环上”公园,推进12.1公顷楔形绿地建设。推进老公园改造提升,进一步提升公园服务能级。推进“公园+特色”主题功能拓展,着力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城市公园主题功能拓展品牌。对企事业单位封闭式绿地开展精细化调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对社会开放共享。
(五)加强系统保护修复,彰显生态之美
15.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深化林长制,压实两级林长绿化管养责任。强化绿化养护,加强绿化资源信息化管理,提升绿化精细化管养水平。
16.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生物多样性调查,摸清生物多样性“家底”。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收容救护,提高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能力。加强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生物和绿化有害生物防治。
(六)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彰显韧性之美
17.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18个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实施防汛防台水利提升工程,提升城区防洪排涝能力。
18.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强化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
19.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核与辐射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每年开展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升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七)开展生态文化建设,彰显人文之美
20.培育弘扬生态文化。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利用文化、文博场馆,开展“半马苏河”主题文化宣传工作。
21.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塑料制品源头减量,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环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微更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专项更新,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完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惠民回收服务点、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推进绿色商场复核与创建,推广绿色环保产品。大力发展绿色旅游,促进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深度融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市级卫生健康街镇建设。
22.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加强碳普惠体系宣传,鼓励社会主体参与碳普惠减排场景或项目。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培育和挖掘不同类型“最小单元”基层治理实践经验。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深化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加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八)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彰显科技之美
23.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发展。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加强绿色低碳科普宣传。
24.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数字赋能。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完成光化学组分自动站、地表水自动站建设。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推动构建智慧执法体系。
(九)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彰显善治之美
25.完善体制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机制,进一步突出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考核要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服务和管理水平,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开展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加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监督管理。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26.强化政策供给。配合构建上海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强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支撑,加大对环保企业的扶持力度。
三、保障措施
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美丽普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领导、协调推进和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相关项目。每年开展美丽普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上报本领域目标、任务和工程进展及完成情况,配合做好年度跟踪评估和终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