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浙江杭州市富阳区发改委公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51025号提案的答复。
根据答复文件,2024-2027年,富阳区拟新增集中式光伏项目装机39.3万千瓦,新增集中式光伏年发电量达到4.8亿千瓦时。
文件还指出,拟再整合住建(消防)、综合执法、乡镇(街道)、供电等单位,完善管理机制,明确各单位和乡镇(街道)的监管职责,加强对光伏项目前期、备案、建设、验收、运维各环节的管理。
详情如下:
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51025号提案的答复
特邀二组:
贵组在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新能源在乡镇实现科学普及与绿色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科学谋划新能源产业版图”的建议。我区已委托开展全区光伏发展空间摸底调查,并规划未来3-5年全区绿色能源发展。根据规划,2024-2027年,我区拟新增集中式光伏项目装机39.3万千瓦,新增集中式光伏年发电量达到4.8亿千瓦时,充分依托全区的约11000亩左右可利用园地、坑塘等资源,按照“资源统筹、示范带动”思路规划未来三到五年全区绿色能源发展,进一步用好专业空间,推进项目建设,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同时,也已对集中式光伏项目发展模式向区政府提出了建议:聚焦龙头重点招引,突出优势细分赛道,分级规范建设标准。
2、关于“精心设定新能源准入标杆”的建议。一是光伏项目。我区按工商业、户用和集中式三个层面分别管理。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目前统一执行《杭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指南(2024年版)》要求,包括前期限制性因素排查和安全评估、项目备案要求及流程等均有明确的规范。针对集中式光伏项目,对拟入项目采取前期限制性因素排查、项目选址、投资规模、资金实力、项目可行性等进行部门联审制度,并须预先纳入省级规划,再予以备案审查。针对农村户用光伏的实际情况,按照即将出台《农村住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其中对风貌管控、前期流程办理做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有利于具体操作实施。其他新能源项目(如储能、制造业)按我区招商政策准入。
3、关于“全力推进新能源产业监管服务”的建议。一是完善管理机制。拟再整合住建(消防)、综合执法、乡镇(街道)、供电等单位,完善管理机制,明确各单位和乡镇(街道)的监管职责,加强对光伏项目前期、备案、建设、验收、运维各环节的管理。二是加强培训服务。召开“新能源项目建设政策解读会”,邀请相关部门、供电公司、技术专家讲解最新政策要求和技术规范,针对乡镇(街道)、企业开展业务培训解答,提升光伏、储能等项目合规申报建设能力,同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进一步加强宣传服务和辅导。三是加强监管力度。会同相关单位对新能源(光伏、储能)项目进行实地抽查检查,防范安全风险,提高项目运营质量。
以上为提案答复。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联系人:张继明 联系电话:0571-89523870
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