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彰武县人民政府发布《彰武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公众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15日—2025年3月16日。
公告指出,加快发展新能源。全力推进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统筹电力、国土、气象、地质、生态等数据资源,深化全县光伏、风电资源调查,强化新能源用地等要素保障。在探索发展新能源产业发展创新模式上实现新突破,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探索开展“光伏+治沙”模式,推动“光伏+”产业发展。推动建立可再生能源产业基地。实施生物质能推广应用工程,优先发展生物质天然气、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推进农林及畜禽养殖废弃物清洁能源利用。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完成省和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取暖。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积极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供暖。鼓励建设规模化节能低碳农业大棚。
全文如下:
《彰武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公众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面落实《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阜新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彰武县碳达峰工作,结合彰武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根据有关规定,为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凝聚智慧,现将《方案》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5日—2025年3月16日,为期30天。
二、方案内容公开方式
公众可登录彰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hangwu.gov.cn),对《彰武县碳达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进行查阅。
三、方案建议反馈方式
有关意见建议可发送至电子邮箱:zwxfgj@163.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王海波
电话:0418—6910685
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彰武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4日
彰武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阜新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彰武县碳达峰工作,加快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彰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结合彰武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良好生态环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和辽宁全面振兴的优势,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生态保护、环境建设、生产制造、城市发展、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切实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彰武,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立足县情、服务全局。统筹考虑彰武发展阶段、产业特征和资源禀赋等,科学制定碳达峰实施路径,明确目标任务,既满足自身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需要,又坚持“一盘棋”思想,符合国家、辽宁省及阜新市碳达峰、碳中和总体部署。
——突出重点、协同推进。以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深入推进工业、农业、能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改革创新、双手发力。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气候投融资为抓手,健全完善投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以及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先立后破、稳妥有序。推动能源、产业低碳转型平稳过渡,处理好降碳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关系,着力化解重点领域碳达峰过程中各类风险隐患,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工作。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光伏+治沙”生态治理、农林资源循环利用、新型电力储能系统等绿色产业体系及规模逐步壮大,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逐步形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防沙治沙工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增强,水、大气、土壤环境持续向好,城乡环境的显著改善成为发展方式转变成果的集中体现。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增量逐步得到控制,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时期,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主导产业发展质量显著提高,能源结构更加清洁低碳,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工业领域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占比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支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率达到市级要求,并确保实现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煤、油、气等化石能源是现阶段彰武具有依赖性的基础能源,能源低碳转型是彰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主战场,要在确保能源安全基础上,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化石能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调控。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落实国家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制度要求,科学有序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控盲目新增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切实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调控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落实辽宁省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加强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分局、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动用能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调整农村地区能源结构,积极有序推进民用散煤替代,支持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光热+电等清洁取暖工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深入开展散煤治理工作,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县发展和改革局、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清洁取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积极扩大上游气源供应,优先保障民生用气,积极推动彰武长输管线建设。配合上级部门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提升终端燃油产品效能。(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发展新能源。全力推进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统筹电力、国土、气象、地质、生态等数据资源,深化全县光伏、风电资源调查,强化新能源用地等要素保障。在探索发展新能源产业发展创新模式上实现新突破,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探索开展“光伏+治沙”模式,推动“光伏+”产业发展。推动建立可再生能源产业基地。实施生物质能推广应用工程,优先发展生物质天然气、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推进农林及畜禽养殖废弃物清洁能源利用。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完成省和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国网彰武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优化电力输送通道,改造优化城乡电网,切实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到2030年,县级电网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积极发展分布式风电光伏自发自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等模式,推进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县发展和改革局、国网彰武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
扎实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加快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推进资源型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发展,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推行绿色制造,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加快产业整体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1.促进绿色低碳产业蓬勃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绿色硅砂铸造、绿色食品项目,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有力有序有效承接京津冀等国内外产业转移,打造区域经济新增长点,推动东北全面振兴。鼓励“老字号”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推进装备制造、数控机床、汽车等行业绿色升级,推行绿色低碳设计,实现产品低碳化迭代升级。推动建设绿色工厂,鼓励数字化、智能化程度较高的装备制造业,鼓励重点企业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提高碳排放管理水平。提升上下游企业的绿色发展水平助力全供应链碳减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分局、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原材料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严控有色金属产业等低效产能盲目扩张,引导有色金属生产企业建立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建材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水泥熟料等相关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建立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机制,重点发展非碳酸盐钙质原料替代技术。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应用推广、提升绿色建材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比例。(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抢占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新高地。积极探索发展清洁能源、节能环保、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等新兴产业,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扩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碳减排领域的应用场景,通过5G、大数据及深度学习等数字化手段,提升企业碳排放管理能力。重点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设备,围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需求,加快环保关键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做深环保产业,助力减污降碳。推动产业数字赋能,培育一批服务于能源综合管理、用能设备信息化数字化改造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助力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促进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生产运营、维护服务全流程优化升级。(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城市建设碳达峰
强化规划引领,推进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提升建筑能效,调整优化用能结构,城市更新要落实绿色低碳要求。
1.推动城市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科学规划城乡建设发展,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上限,严控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建设生态绿色廊道,积极发展城市口袋公园,留足城市发展生态空间。有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禁止“大拆大建”。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提升建筑工业化水平。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积极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和低碳建筑。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排查摸底,积极实施城镇建成老旧小区改造,大力推广围护结构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提高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广建筑屋顶、庭院分布式太阳能光伏设施建设,鼓励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系统。积极推动城乡热网改造、热电联产供暖等居民供暖重点工作,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太阳能等清洁供暖。提升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动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乡村建设碳达峰
以“美丽乡村”战略为引领,积极推动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农村低碳生活引导,大力推广绿色农宅,普及绿色建材使用。
1.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取暖。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积极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供暖。鼓励建设规模化节能低碳农业大棚。(县农业农村局、县清洁取暖办、国网彰武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倡导农村低碳生活引导。引导农村居民使用节能低碳环保灶具和产品,重点推进农机、农具、农用车辆电气化。鼓励特色农产品持续打造“绿色”“有机”品牌,推动创建“绿色农家乐”“绿色宾馆”。(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大力推进生态技术、绿色技术和增汇型技术推广应用。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保障粮食安全。持续推进科学施肥安全用药和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坚持农用为主、多元利用,提升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水平,2025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严格秸秆禁烧监管,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以农用有机肥、沼气等为主的利用技术,提高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推动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发展多式联运和智能交通,强化多种运输方式有机融合。加快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提升铁路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完成规划管网建设和老旧管道增输改造,推动油气“公转管”运输。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打造高效绿色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大公共交通发展力度,优化交通路线,提高运营效率。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重点推广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等。依法合规推动老旧车辆注销报废,促进交通运输“以电代油”。到2025年,城市新增公交、出租车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100%。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等资源,提升利用效率。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统筹安排城市功能和用地布局,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化出行。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推进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交通基础设施节能减碳技术推广,积极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等材料再生利用。(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国网彰武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节能降碳提升能效
坚决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推动重点领域能源高效率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培育节能低碳技术服务产业。通过市场机制鼓励更多用能企业自愿接受节能诊断等服务。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利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改造和能源管理,促进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提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动铸造、建材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具备条件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应用示范。加快淘汰落后的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依法依规推动低效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加速设备更新迭代,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依法依规淘汰低效落后设备,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加强新一代数字基础节能管理,严格执行5G通信基站等关键设备和系统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推动既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县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大力推进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优化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组织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现状,鼓励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和企业余热余压回收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到2025年,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建立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快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提升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发展再生钢铁、再生铝、再生铜等再生金属铸造产业,延伸制造产业链条。加强固危废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退役光伏组件、风电装置等新兴产业固废循环利用项目。统筹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覆盖全县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统筹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用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厨余垃圾应收尽收合理确定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提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比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避免产品过度包装,推动源头减量。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60%左右,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保障生态安全。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构建绿色低碳导向、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持续强化生态灾害防治。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因地制宜推进城乡绿化。加强沙化土地修复治理,加快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彰武北部百万亩草原生态带建设项目有序实施,增强草原碳汇能力。落实阜新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工程等项目实施。开展小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推动湿地改造和修复、水源涵养、河道治理、柳河彰武段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实施,提升湿地碳汇增量。到203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比2020年增加1.5%。(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研究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和森林碳汇潜力提升途径,科学开展碳汇造林、经营模式和监测。开展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制定主要树种碳汇计量模型。(县林业和草原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1.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全面开展各类绿色低碳社区行动示范创建,推动低碳家庭创建活动,倡导居民理性适度消费全面节约用能、拒绝过度包装,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鼓励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闲置资源再利用。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倡导居民购买绿色节能环保产品。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以主题日、宣传周等形式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企业环境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支持企业加大绿色可持续投资,鼓励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开低碳目标与完成情况,推动企业碳排放权履约。(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
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资金、数据、制度等方面保障,建设高水平碳排放统计核算队伍。开展碳足迹研究,摸清全县碳排放情况。按照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要求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碳排放数据管理,强化区域和重点行业碳排放数据保密义务。
(二)加强重点项目要素保障
积极落实国家、辽宁省及阜新市关于节能降碳、新能源发展等绿色低碳支持政策。加大县级对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财政投入,提升对相关项目和产品技术的支持力度。强化对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行动、重点工程支撑,优先保障用地、用水、用能等需求。落实税收政策,全面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完善差别水价政策,健全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加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投放,支持绿色技术企业利用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筹集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损失分担、风险补偿、担保增信机制。对企业气候友好型表现进行科学评价和社会监督。
(三)强化绿色低碳创新支撑
坚持以科技创新赋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大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含量、绿色含量。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强化高校创新源头作用,加强与高校院所对接合作,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加快推进绿色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加大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力度。打通创新链与产业链,推动“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
(四)建立健全市场运营机制
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要求,规范碳排放核查及碳资产管理。加强电力、建材等行业重点行业企业碳核查,鼓励减排主体参与国内外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或申请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证书,有序推动非电行业纳入碳交易市场;强化企业碳排放报告、清缴履约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与协调。研究碳资产质押证券化途径,激活企业的潜在资产,为企业提供融资新途径。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降碳新模式,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托管等综合服务模式,落实好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和城市公用设施等领域合同能源管理优惠政策。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碳达峰各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各项工作,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工作落实,依据本方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碳达峰相关工作,形成逐级推动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各乡镇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相关部门、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省市有关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
落实国家、省、市部署,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控制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将碳排放控制目标作为对各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各部门各乡镇要及时对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向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开展动态评估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动态评估机制,科学优化政策措施,完善目标和技术路径,推动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全县各有关部门每月底定期向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彰武县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