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其中,《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指出,年底前,按照“十四五”规划目标和相关实施方案,发挥“两新”政策激励作用,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研究制定新能源车年度推进计划并组织实施,明确分行业推广目标任务,力争2025年注册登记汽车中新能源车比例达到50%。
年底前,研究制定快递车辆、轻型商超配送车辆新能源化工作方案。新增和更新的快递轻型配送车辆、轻型商超配送车辆80%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
年底前,新开工工地优先使用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或国六B排放标准的建筑垃圾车辆,基本不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在三环路以内区域的新开工工地(出土阶段除外),推动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建筑垃圾运输车。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