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中南文化发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根据公告,中南文化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江阴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国联新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下同)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该资金主要用于满足控股子公司国联新能源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借款利率根据市场行情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实际需求按批次放款,本次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每一笔款项的期限自放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中南文化表示,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国联新能源提供借款,主要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国联新能源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本次国联新能源少数股东未按同比例向国联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但基于国联新能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偿付能力,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管控、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