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式备案的新增项目,电网企业要为单个子项目、单期项目分配单独发电户号,并采用分、合户号等方式妥善处理存量项目匹配问题。建档立卡信息不完整导致项目匹配困难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要及时反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组织项目业主完善信息后及时反馈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
加强计量装置管理
电网企业要强化分布式项目发电表计、上网关口表计的安装和运维,加强计量数据采集管理,确保数据质量;要根据电力计量实际状况,认真做好计量装置普查、补装、补采工作。缺少计量表计的项目要及时补装;已安装计量表计的,要及时采集发电量、上网电量,并校准自发自用电量。由非电网企业安装计量表计的,发电企业申领绿证时,需提交电量证明材料和经法定电能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电能量计量装置检定证明。
做好电量数据归集
省级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要制定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开发相应接口功能,完成数据归集和交互。电网企业要做好发电户号、用电户号及上网户号的对应匹配,按月将项目计
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能综通资质〔2025〕106号
浙江、河南、广东省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浙江监管办、河南监管办,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浙江、河南、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我们在浙江、河南、广东省探索开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分布式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工作,并制定了《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结合本省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力争在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分布式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
其他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方案推进分布式项目绿证核发相关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7月9日
附:《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