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248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文件指出,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积极探索风电项目试行备案制。自然资源部将指导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足用强相关用地政策,切实保障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需求,促进风电等产业有序高效发展。
详情如下: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248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分布式电源高质量有序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简化审批流程与用地政策创新
一是关于风电项目核准改备案。202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3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优化审批程序,鼓励各地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探索试行备案制,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同一个行政村或临近村联合开发的项目,统一办理前期手续。二是关于分布式电源项目用地问题。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签订用地协议经乡镇政府备案即可;设施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边坡等土地建设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对于“圈而不建”的分布式电源项目,经认定情况属实的,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积极探索风电项目试行备案制。自然资源部将指导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足用强相关用地政策,切实保障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需求,促进风电等产业有序高效发展。
二、关于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开发试点
一是关于新技术推广和新模式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发布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加快风电、光伏、新型储能等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引导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园区加快建设分布式能源基础设施;2022年8月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培育“风电+”“光伏+”等多种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等。二是关于探索“隔墙售电”模式。2025年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支持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接入用户侧电网或者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且用户与发电项目投资方为同一法人主体)。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支持电源与用户直接连接的专用电力线路建设。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将加快推广一批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相关技术装备,持续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农村、工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中的应用,助力能源低碳转型;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
三、关于强化电网接入保障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分布式光伏关键标准制修订工作,先后制定发布了《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接口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下光伏发电系统的接入、调试和运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组织各省级电网企业滚动开展承载力和可开放容量评估测算,配合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建立了可开发容量按季度发布和预警机制,引导分布式能源在负荷水平高、系统承载力强的区域优先开发。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结合“十五五”能源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就加快电网建设、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和大范围优化配置等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支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破解消纳瓶颈,强化调节能力建设
随着风电、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大规模快速发展,电网承载力不足、就地消纳能力有限等问题逐步出现,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分布式能源的规划统筹,引导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加快新型储能等灵活调节能力建设,实现源网荷储协同发展。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不断完善新型储能发展政策体系,探索分布式发电项目合理配建或通过共享模式配置新型储能等新模式,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各有关方面进一步推进源网荷储协同发展,坚持新能源与调节能力、电网建设在规模、布局、时序上做到“三位一体”,统筹新能源发展、合理利用率和系统调节能力,持续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五、关于风险防控,强化安全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调度运行机制、加强配电网调度智能化建设和信息安全防护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逐步构建主配微网协同的新型有源配电网调度模式。建立源网荷储协同调控机制,不断完善新能源功率调控机制,提高状态实时感知与故障处理能力,强化分布式电源管控能力。应急管理部推动能源主管部门按照《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要求,扎实推进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强化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加强风电工程安全管理、提升电力应急处理能力等各项任务落实;针对新能源行业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措施落地见效,完善标准规范体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积极发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推动完善新能源产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动能源主管部门建立新能源项目智慧监管体系,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防新能源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