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浙江乐清市发改局公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函。
答复文件显示,截至2025年6月底,乐清市累计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1185.93MW,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448.6MW,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737.33MW。
截至2025年6月底,乐清市累计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946个,备案容量984.50MW,累计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5752个,并网容量737.33MW。现已建成的屋顶光伏项目,预计年均发电量73700万千瓦时。
详情如下: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函
周傅峻等代表:
你们向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乐清复合型光伏项目发展的建议》(第154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光伏项目建设,立足资源禀赋,高位统筹、全域推进:积极推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建设,同步探索“光伏+农业”“光伏+渔业”等复合型场景,大力推广光伏应用,积极探索复合型光伏项目的发展路径加快推动光伏产业发展。截至2025年6月底,我市累计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1185.93MW,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448.6MW,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737.33MW。
一、大力推广复合型光伏项目
(一)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推广情况:我市目前在建复合型光伏项目3个,包括乐清市铁枫堂大棚42兆瓦、湖雾镇21兆瓦农光互补共富项目和乐清瑞承新能源有限公司大荆镇大园21.5兆瓦农光互补项目。
已并网复合型光伏项目2个,包括乐清正泰15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温州亨泰27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其中乐清正泰15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21.2亿,总容量为150兆瓦,在不改变农业用地性质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农地,达到“农光互补”的目的,实现框架上清洁发电、框架下高效种植的“双赢”,项目建成后25年内年均发电量14481万千瓦时;温州亨泰27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位于乐清市翁乐围垦外侧海域,总装机容量27万千瓦,总投资14.67亿,项目运营期25年内的年平均上网电量为30634万kWh。该项目为海面滩涂光伏项目,在水面上方架设光伏组件发电,极大地提高了对原有水面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对在滩涂地区土地的综合发展、环境保护、农民就业、旅游观光等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屋顶光伏推广情况:截至2025年6月底,我市累计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946个,备案容量984.50MW,累计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5752个,并网容量737.33MW。现已建成的屋顶光伏项目,预计年均发电量73700万千瓦时。
2025年,我市将对全市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的屋顶资源实行统一建设,统筹推进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集约化建设,打造绿色低碳示范标杆。
二、强化光伏项目监管及准入审核
(一)屋顶光伏:建立“产权核验+结构安全”双审机制,对拟建屋顶的房产证、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权属文件实行合法性审查,审查不通过一律不得备案、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2025年,为加强对我市光伏企业的规范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2024〕38号)等文件精神,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25〕35号),对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及建设标准作了进一步优化调整。
(二)农光、渔光互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三部门联合审查,逐宗核对土地性质、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敏感区范围;凡触碰生态红线、耕地红线或水源保护区的,实行“一票否决”。项目实施要坚持“以农为先、能源驱动、深度融合、共赢共富”原则。光伏农业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加强项目管理,项目期间严格按照报备的种植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禁“只有光、没有农、未互补”等情况的发生。
三、加强光伏项目政策扶持
2014年,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和《乐清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市对符合乐清市级补贴申请要求的光伏项目,给予结算每度电0.3元的补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13750.88万元。
2023年以来,光伏板组件价格一路下降,各地均已停止对光伏项目实施补贴政策。且集中式光伏项目属于资源应用类项目,投资回报率较高,各市场主体参与意愿很高,主管部门应择优选取优质项目。
四、新建建筑全面强制配套光伏系统
根据2022年5月起实施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2〕43号)规定,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必须“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太阳能光伏系统,其投资计入工程总造价。新建公共建筑:政府(含国企)投资项目光伏电量须≥项目总能耗的12%,其余公共建筑≥10%,不足部分须追加其他可再生能源;新建住宅:光伏系统作为住宅配套设施由建设单位出资建设,发电优先“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收益归业主。
感谢你们对我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市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连十炎,联系电话:61882129。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