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文件,优先支持三类项目:优先支持算力、钢铁、水泥、化工、制氢、锂离子电池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申报;优先支持已纳入风电、光伏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申请开展绿电直连;鼓励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履行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
在具体的并网比例方面,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到 2030年时不低于35%。
此外,文件明确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实施方案及电源项目建设条件等进行复核,具备条件的下达实施,列入风电、光伏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占用当地风电、光伏资源量,不占用各市风电、光伏2025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指导规模。
需要指出的是,绿电直连项目如出现负荷中断,应及时匹配新的存量负荷或新增负荷,负荷中断期间,并网型项目上网电量比例不得超过20%。如2年内无法匹配新的负荷,可由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报请省发展改革委,由省级电网公司重新评估电源项目电网接入和并网消纳条件,具备条件的可转为普通新能源项目,确保电源投资主体经营稳定性。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