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欣旺达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公告指出,欣旺达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前海弘盛”)拟与普通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储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远致储能”)、有限合伙人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新型储能”)、有限合伙人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港华能源”)签署《深圳市远致港欣智慧能源产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深圳市远致港欣智慧能源产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该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其中有限合伙人前海弘盛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认缴比例为 20%;有限合伙人新型储能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4,700 万元,认缴比例为 49%;有限合伙人港华能源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认缴比例为 30%;普通合伙人远致储能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00 万元,认缴比例为 1%。
欣旺达表示,本次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是为了通过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储能领域的资源和优势,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产业投资业务,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投资效益。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有利于公司为新型储能产业链协同发展探索新路径,利用欣旺达的产业能力及其他投资方的资源及资产运营能力,通过“资产+运营+产业”闭环模式,推动能源科技企业转型,开拓公司储能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