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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临平区:支持企业通过光储协同降本增效

日期:2025-11-07    来源: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

国际新能源网

2025
11/0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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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储协同 分布式光伏 136号文

11月5日,浙江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公开关于临平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015032号提案的答复。

该答复针对朱建静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临平区光伏企业应对136号文件的建议》。

答复文件指出,近年来,临平区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能源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整区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为抓手,推动光伏装机规模稳步提升,2024年新增光伏并网9.53万千瓦,完成市年度目标的158%,发电量总计超3.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39%,均创历史新高。截至2025年6月,临平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达42.9万千瓦,占全区总量的79.93%,成为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保供的“生力军”。

下一步,临平区支持企业通过光储协同降本增效。大力推广茧space产业园零碳示范园模式,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探索“光伏+储能”“光伏+充电桩”等多元应用场景,提升自发自用比例,解决分布式光伏的消纳难题。以苏州某电子厂为例,通过优化运维将自发自用率从70%提升至85%,配合储能系统实现峰谷套利,午间低价电存储至晚高峰释放,电价差收益不仅覆盖了配储成本,还为企业带来了可观的收益,内部收益率维持在12%。

详情如下:

关于临平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015032号提案的答复

朱建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临平区光伏企业应对136号文件的建议》(015032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区供电公司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项目布局与“光伏+”多元场景

近年来,我区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能源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整区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为抓手,推动光伏装机规模稳步提升,2024年新增光伏并网9.53万千瓦,完成市年度目标的158%,发电量总计超3.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39%,均创历史新高。截至2025年6月,我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达42.9万千瓦,占全区总量的79.93%,成为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保供的“生力军”。针对提案中提到的BIPV强制安装及补贴等建议,目前存在以下实施难点:

1.产权主体分散。根据《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及《杭州市临平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文件要求,我区新建建筑原则上需配套建设光伏系统,但在实际操作中面临一些困难,公共建筑物及设施为共有情况的,光伏项目备案需取得全部产权人书面同意,协调难度大、周期长。

2.补贴政策约束。现行财政体制下,区级财政较难出台额外补贴政策(如BIPV0.3元/瓦补贴),建议按照市级统一补贴标准执行。

二、关于光储协同与智能运维平台建设

您提到的用户侧储能补贴(20%投资补贴)、虚拟电厂调峰补偿等建议,从发展导向上看,2025年1月2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明确“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根据《关于开展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补偿资金申报的通知》,退坡补贴将逐步退出,后续,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强化技术支撑。积极推荐德海艾科、运达能源等区内企业通过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省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广活动等推广产品和技术路线,并鼓励辖区内企业申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争取省级认定奖励及保险保障政策。通过定期组织项目接洽会,可以为企业和投资方搭建高效的沟通平台,并联合区供电公司开展光储项目技术培训,推广山东等地“两充两放”经验。

2.推动数据共享。依托杭州市国网公司虚拟电厂,逐步接入光伏、储能发电预测数据,为企业提供市场化交易参考。

三、关于绿电交易机制与政策扶持

1.关于绿电交易中心建设。根据《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目前绿电交易需通过省级电力交易平台统一组织实施,我局将积极对接浙江省电力零售交易平台、杭州市绿证绿电碳业务服务中心,组织本地企业参与绿电交易专场对接活动。

2.关于光伏补贴政策延续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发改能源〔2022〕105号)文件要求,现行市级光伏补贴政策(0.2元/瓦)已明确截止期限至“十四五”期末(2025年12月底),属于阶段性支持政策。从发展导向看,2025年1月17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光伏组件价格从2013年的5元/瓦左右降至目前的0.7元/瓦左右,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已全面进入平价无补贴市场化的发展阶段,建议企业通过参与全国绿证交易、碳市场等途径提升收益。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尽管部分建议受限于政策层级和财政能力暂难落地,我区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光伏新增政策宣贯。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和136号文等光伏新政开展培训,帮助光伏投资主体适应市场化竞争。7月11日,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过渡期有关结算事项的通知》,规定6月1日至正式出台省级入市政策前过渡期电价政策。过渡期新能源存量项目继续执行现行价格政策及市场规则。增量项目90%上网电量执行省煤电基准价,10%上网电量暂按照当月现货实时市场发电侧同类项目(分风电、光伏两类)电能量加权均价结算电能量电费。政策过渡期内,光伏项目收益率不受面对电价的波动风险。

2.支持企业通过光储协同降本增效。大力推广茧space产业园零碳示范园模式,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探索“光伏+储能”“光伏+充电桩”等多元应用场景,提升自发自用比例,解决分布式光伏的消纳难题。以苏州某电子厂为例,通过优化运维将自发自用率从70%提升至85%,配合储能系统实现峰谷套利,午间低价电存储至晚高峰释放,电价差收益不仅覆盖了配储成本,还为企业带来了可观的收益,内部收益率维持在12%。

3.向上争取支持。向省、市发改委反映光伏企业诉求,建议省级层面出台储能配套支持政策或绿电交易激励措施。

感谢您对新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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