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河北承德市政府公开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根据公示,何某于 2023年11月-2024年9月,在承德高新区上板城镇白河南村洁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区道路施工时,超出审批范围,擅自改变承德高新区上板城镇白河南村林地用途面积5.32亩(0.3542公顷),按地类统计:乔木林地4.08亩(0.2715公顷),一般灌木林地1.24亩(0.0827公顷);按森林类别统计:重点公益林地1.41亩(0.0942公顷),一般公益林0.71亩(0.0472公顷),一般商品林地3.2亩(0.2128公顷)。
承德市林业局判定何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罚款人民币捌万叁仟零陆拾肆元整(¥83064.00元)。
详情如下:
何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行政处罚公示
一、案件名称
何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
二、处罚决定书文号
承林草罚决字〔2025〕第012号
三、案件情况
何某于 2023年11月-2024年9月,在承德高新区上板城镇白河南村洁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区道路施工时,超出审批范围,擅自改变承德高新区上板城镇白河南村林地用途面积5.32亩(0.3542公顷),按地类统计:乔木林地4.08亩(0.2715公顷),一般灌木林地1.24亩(0.0827公顷);按森林类别统计:重点公益林地1.41亩(0.0942公顷),一般公益林0.71亩(0.0472公顷),一般商品林地3.2亩(0.2128公顷)。
四、法律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五、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捌万叁仟零陆拾肆元整(¥83064.00元)。
六、处罚单位
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
七、处罚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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