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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市:到2028年培育锂电新能源成为五百亿级产业集群

日期:2026-01-09    来源:新余市人民政府

国际新能源网

2026
01/09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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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锂电池 新能源产业 零碳园区

日前,江西新余市人民政府印发《新余市产业集群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文件指出,到2028年,力争全市集群规模突破2000亿元。依托重点产业链,培育1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先进钢铁材料及应用集群)、2个五百亿级产业集群(锂电新能源和电子信息领域),争创2个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锂电新材料及应用、先进钢铁材料及应用领域)、1个国家级产业集群(锂电新材料及应用领域),打造一批市级产业集群,形成“1221X”多层次、高质量的产业集群发展体系。

详情如下: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产业集群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余市产业集群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市十届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新余市产业集群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以产业集群建设为统领、推进工业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江西省产业集群提能升级实施方案》(赣工强省小组字〔2025〕4号),立足新余市产业发展实际,加快构建要素聚集、政策聚焦、发展聚力的集群建设格局,全力支撑新型工业强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省战略,锚定建设新型工业强市目标,把产业集群建设作为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总牵引和总抓手,以“三协四化”为引领,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紧扣“五个一流”“六个一”集群建设标准和要求,全力推动我市产业“聚链成群、集群成势”,全市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

到2028年,力争全市集群规模突破2000亿元。依托重点产业链,培育1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先进钢铁材料及应用集群)、2个五百亿级产业集群(锂电新能源和电子信息领域),争创2个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锂电新材料及应用、先进钢铁材料及应用领域)、1个国家级产业集群(锂电新材料及应用领域),打造一批市级产业集群,形成“1221X”多层次、高质量的产业集群发展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集群空间布局。编制全市“十五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紧扣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立足本地产业资源禀赋与链条分布,统筹谋划产业集群区域布局和功能定位,着力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区域协同的集群发展格局。各县(区)对接全市规划,聚焦优势领域和细分赛道,按照错位协同原则,绘制完善集群“四图五清单”,制定集群提能升级实施方案,明确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径。

(二)推进集群梯度培育工程。以“标准化体系化”集群培育为基本遵循,以“六个一”集群生态建设为主要抓手,构建以省级产业集群为底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为重点和方向的集群发展体系。各县(区)建立完善产业集群培育体系,实施梯度培育、分类指导、动态管理,依托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在产业链延链扩能、创新平台搭建、区域品牌打造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培育壮大一批专业化、特色化、高端化的集群。培育壮大先进钢铁材料及应用集群,跨区域联合创建国家级锂电先进制造业集群,持续做大先进制造业集群体量。

(三)完善集群建设模式。以培育“一流治理能力”“一流产业生态”为标准,严格按照《江西省产业集群“六个一”机制建设指南(试行)》,各县(区)对省级产业集群开展自查,分门别类制定“六个一”机制建设推进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省级产业集群建立“一个集群促进组织、一个产业联盟、一批优质企业群体、一个以上协同创新平台、一支产业基金、一个以上人才培养载体”。到2026年6月,确保全市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六个一”生态全面优化。到2026年12月,有序推动全市省级产业集群“六个一”机制有效覆盖。

(四)赋能产业提质增效。以培育“一流先进制造能力”为标准,深化推进新余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6313”行动计划,深入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推动“链长+链主”双链共建机制走深走实,切实增强产业链韧性与安全性。建立健全产业协作体制机制,推进各产业发展规划协同,全面提升产业链本地配套能力与协作水平,形成链主引领、配套企业协作的产业链协同发展生态。搭建产业协作平台,引导关联产业加强配套协作,推动形成高效协同的本地化配套体系。推动市级及园区各类优质平台、数据、服务资源向集群企业开放共享。着力推动本地重点产业提质升级与跨界融合,促进创新要素加速集聚。

(五)提升链式招商水平。持续扩大“投资新余”工作显度,纵深推进产业链精准招商,加快由单点招商向链式集群招商转变,由广泛招商向精准服务招商转型。围绕产业关键环节、短板环节与潜力方向,锚定头部及骨干企业建立招商目标清单。大力引进具有资源整合能力的链主企业,定向引入建链、补链、强链、延链型项目,持续提升产业集聚度和链条完整性。2026-2028年,每年引进20个以上集群引领性项目(单个项目投资不低于5亿元)。

(六)攻坚重点项目建设。实施集群项目带动策略,开展重大工业项目县(区)赛马比拼。聚焦钢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优势集群产业链关键环节,每年跟踪推进 90个左右集群重点项目。紧盯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制造示范、数字化转型试点、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政策导向,每年梳理至少50个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技改项目纳入省工业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组织申报产业集群企业规模化技术改造试点,争取政策与资金倾斜。

(七)壮大优质企业矩阵。以培育“一流企业群体”为标准,探索实施集群“多链主”和群主培育模式,每个产业集群招引2家以上链主企业和群主企业。加大龙头链主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资本运营、战略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链协同、技术溢出与集群带动中的关键作用。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质工程,系统推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到2028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3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5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280家,高成长性企业获批8家。

(八)拓展产业发展新赛道。依托本地产业特色,系统梳理并找准有基础、有潜力的细分赛道,积极争取纳入省级未来产业与新兴赛道布局。聚焦未来能源、未来显示、未来材料等未来产业,积极布局低空经济、新型储能、智能精密制造、光电子信息、具身智能等新赛道。加快发展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积极布局动力垂直飞行器整机及关键部件。依托龙头企业,加快合金材料、固态电池、新型显示等关键技术突破和产品研发,抢占新赛道发展先机。依托硅钢、锂电池、摄像模组、碳纤维等产品优势,推动企业向低空制造领域延伸,拓展电机、飞行动力电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低空飞行器配套产品。依托重点行业和领域资源,加快低空+应用场景建设。

(九)推动人工智能集群应用。突出场景应用,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场景的落地推广。强化数据挖掘汇聚,围绕钢铁、锂电等重点行业,开发汇聚一批行业数据集、工业垂直领域大模型和专用小模型,并深入应用于钢铁“产业大脑”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8年,形成1-2个垂直领域行业模型和10个左右示范引领典型应用场景。

(十)深化集群创新协同。以培育“一流协同创新能力”为标准,构建完善集群创新生态体系,支持建设集群制造业创新中心、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检验检测平台等。重点围绕超级钢、新型储能领域,做强建优企业主导型、政府园区主导型、研发机构主导型中试平台。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省级创新平台。到2028年,纳入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储备库20家,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5家,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家、工程研究中心20家,集群内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3%以上。

(十一)智改数转赋能集群升级。推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集群企业的规模化应用。推进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加快集群规上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梯次培育数智工厂、小灯塔、数字领航企业,梯度培育一批智能工厂,力争3年内L6级以上企业占比超35%,其中L7级及以上企业占比超15%。加快推进钢铁“产业大脑”建设,推进实体化运作。开展“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推动链主企业通过订单牵引、平台通过价值驱动等方式,促进集群企业资源在线化、产能柔性化、产业链协同化,实现产业链与产业集群“链群”共转。推进高标准数字化园区建设,力争建成1个以上高标准数字园区。

(十二)推进集群绿色低碳转型。每年遴选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节能诊断,系统提升集群绿色制造水平,实现绿色园区全域覆盖,力争到2028年,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65家。加快产品碳足迹认证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创建“零碳工厂”“零碳园区”。深入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废钢铁、废旧动力电池、钢渣、锂冶炼残余物等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建设辐射中部地区的回收循环利用基地。

(十三)加强集群品牌建设。推进特色集群品牌培育创建,鼓励集群注册集体商标和创建区域品牌,开展集群区域品牌运营。支持钢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实施“赣出精品”工程,培育申报一批体现新余资源特色、集群特色、区域特色的“赣出精品”和江西省优秀新产品。加强标准制定和标准实施指导,鼓励集群龙头骨干企业牵头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争创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全力打造“新余标准”名片,提升我市特色优势集群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四)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坚持以产业需求和应用场景为牵引,支持链主企业配套建设生产性服务中心,瞄准产业转型中的服务需求,引导制造企业向全生命周期服务拓展,鼓励服务业企业依托具体工业场景,深度嵌入研发、生产、管理等工业制造全流程。围绕产业集群发展的共性需求与关键短板,聚焦共享工厂、检验检测、工业软件、研发设计等关键性、紧缺型公共服务场景,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高端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企业,为产业升级提供坚实支撑。

(十五)发挥产业基金效能。充分发挥现代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构建“产业集群+基金”矩阵,聚焦钢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链的延链补链强链和新兴赛道,通过并购、定增、股权投资等方式引入链主企业和高质量项目,针对本土优质企业开通直投功能,到2028年,力争省、市级基金投放总规模达到30亿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养”双轮驱动,不断扩大专业化团队规模,优化人才结构,打造核心投资能力。健全“募投管退”全周期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基金市场化、专业化水平。

(十六)加大财政金融资金支持力度。市、县(区)两级分别设立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集群企业提档升级和梯次培育、中试平台建设、绿色发展等,每年安排3亿元,所需资金由市本级与受益县(区)按照3:7比例予以分担。发挥金融综合服务效能,推出“余”链融通产业集群综合金融服务产品,精准扶持集群发展关键环节。

(十七)加强集群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本地高校、职业院校围绕集群重点产业设置相关专业,与龙头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举办新余市“天工开物杯”人才创业大赛,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产业化潜力的高水平人才团队及优质项目落户集群。

(十八)优化集群要素配置。推进工业园区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存量求增量攻坚行动。做好集群重大项目用能保障,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国家能耗单列。完善产业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平台,强化物流、检测、认证等配套支撑。

三、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全市产业集群推进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和推进产业集群提能升级工作,市工信局负责具体指导全市产业集群发展,市直部门按照职能协同推进集群工作,各县区(园区)落实主体责任,同步建立完善产业集群推进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集聚优势推动产业集群加快发展。

(二)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集群统计监测体系,覆盖企业运行、技术创新、产业链协同、资源消耗等关键环节,强化集群建设导向。建立常态化监测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现并化解发展中的风险与瓶颈。

(三)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健全集群综合竞争力和集群促进组织活跃度评价指标体系,对集群发展情况开展年度综合评价。将集群工作推进情况、“六个一”机制建设情况、项目招引、创新协同、要素保障等指标纳入县区、市直部门和开发区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全市产业集群提能升级目标体系另行制定)。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强化对集群动态分级管理。

附件:1.全市产业集群提能升级重点事项清单

2.全市产业集群提能升级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1

全市产业集群提能升级重点事项清单(“六个一”机制建设)

“六个一”

功能定位

主要建设内容

责任单位

省级产业集群

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国家级先进

制造业集群

集群促进组织(是指在特定的产业集群内,通过政府引导,由集群龙头骨干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发起成立的,专业服务集群建设发展的第三方法人组织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非法人组织是集群联动政府机构、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平台的“织网人”。其主体可以是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科研机构等组织,还可以是以上组织的联合体。其主要职能在于引导集群战略方向、赋能集群培育发展、提供集群服务阵地,着力促进沟通交流、促进政企对接、促进协同创新、促进开放融合、促进自律规范。)

1.在省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群促进组织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组织制定组织机构章程,有固定办公场所和设施,配备专职运营团队;

2.引导发展方向,编制发展规划、行动计划;

3.发挥“织网人”作用,定期收集在招商市场、创新、资金、土地、用能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共性问题,联动政府、企业协调解决;

4.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自律规范准则;

5.探索开展符合产业发展特点的产需对接、技术交流、产品推广、人才招引、融资对接、产业链招商等集群品牌活动。

在省级产业集群建设内容基础上:

1.具备省内行业资源统筹整合能力;

2.在产需对接、技术交流、产品推广、人才招引、融资对接、产业链招商等方面形成1-2个标志性集群品牌活动;

3.研究探讨产业技术政策、法律法规等,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建议;

4.搭建集群门户网站、公众号等信息交流合作平台。

在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内容基础上:

1.具备国内、国际行业资源统筹整合能力;

2.成立集群发展专家委员会,开展集群发展与战略研究;

3.密切关注国内国际创新要素和产业动态,搭建和参与国际集群交流渠道;

4.组织集群成员参与国内外展览会、产品推广会等活动。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高新区、分宜县、渝水区

(以下均需上述三个县区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产业联盟(是指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主体为提升协同效率、应对共同挑战、实现共赢发展的合作组织。其主要职能在于联系联盟企业,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整合联盟企业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共同开拓新市场、分担市场风险,促进技术创新和跨区域合作。)

1.组建产业联盟或依托现有行业协会商会等联盟社会团体,制定联盟章程,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人员,联盟会员企业覆盖率不低于50%;

2.建立信息交流机制,为集群企业搭建合作对接平台;

3.定期组织开展企业、产业调研,收集、反映和协同解决企业的问题和诉求情况。

4.协助政府做好集群发展动态跟踪、统计监测,向政府反映集群及企业的愿望、诉求;

5.定期组织产融对接、产销对接等品牌活动。

在省级产业集群建设内容基础上:

1.联盟会员企业覆盖率不低于70%,能够覆盖省内集群主导产业上下游企业;

2.开展市场调研,进行市场预测分析。

在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内容基础上:

1.联盟会员企业覆盖率不低于80%,能够覆盖国内、国际集群主导产业上下游企业;

2.推动集群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合作。

市工信局、市民政局,钢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产业链牵头单位

优质企业群体(主要指省级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和“链主型”“群主型”龙头企业等。此类企业是集群的核心和龙头,有较强综合实力、资源整合能力、研发创新能力和数字化水平,对集群的主导力和控制力强,能够带动集群和产业发展。)

1.2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

2.20家以上高新技术或专精特新企业;

3.1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4.规上企业L6级以上水平占比超20%,1家以上L7级及以上企业。

1.50家以上高新技术或专精特新企业;

2.3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3.3家以上链主企业或链群牵引力强、创新水平高、具有行业话语权的“链主型”“群主型”龙头企业

4.规上企业L6级以上水平占比超25%,3家以上L7级及以上企业。

1.50家以上高新技术或专精特新企业;

2.1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3.5家以上链主企业或链群牵引力强、创新水平高、具有行业话语权的“链主型”“群主型”龙头企业

4.规上企业L6级以上水平占比超30%,10家以上L7级及以上企业。

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钢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链牵头单位

协同创新平台(是指由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牵头组建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其主要职能在于围绕集群主导产业开展前沿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关键工艺进行开发研究、中试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公共技术服务。)

1.组建1个以上市场化运作的协同创新平台(包括: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等);

2.有专门研发、管理团队,有固定科研场所和设备;

3.面向集群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

在省级产业集群建设内容基础上:

1.组建1个以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或产业技术研究院,每年在集群共性技术和关键工艺研发方面有所突破;

2.具备造血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内容基础上:

1.积极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每年孵化1-2家高新技术或专精特新企业。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钢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产业链牵头单位

产业基金(是指由政府、金融机构或产业资本发起设立的,以促进特定产业发展为核心目标的私募基金。其主要用于为集群企业发展、项目招引、技术和产品研发、中试和商业化等进行投融资和增信,为集群企业和重点集群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1.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开发针对集群需求的特色化金融产品;

2.积极发展产业链金融、供应链金融、科技金融等多元化金融,加大对集群发展支持;

3.加强与国内知名基金合作,探索设立专项基金(可由政府、链主企业、投资机构发起或三者联合发起),市级产业基金开通直投功能。

在省级产业集群建设内容基础上:

设立专项基金或省市产业基金开通直投功能,基金规模不少于10亿元;

在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内容基础上:

基金规模不少于30亿元。

市国资委、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投控集团

人才培养载体(是指为深化产教融合,精准对接产业、企业人才需求而成立的产业学院、工程师学院、行业(市域)产教融合载体、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等载体。其主要职能在于为集群提供高素质产业人才和技能人才,帮助集群企业开展人才培训,协助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

组建1个以上人才培养载体(包括:产业学院、工程师学院、行业(市域)产教融合载体、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等),围绕集群企业人才需求,开展订单化人才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00人次。

在省级产业集群建设内容基础上:

1.组建1个以上行业(市域)产教融合载体、产业学院,并积极创建工程师学院,每年培训不少于500人次;

2.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实践教师队伍,实现教学培训资源共享、校企师资互聘,共建高水平“双师”队伍。

在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内容基础上:

1.制定发布紧缺人才清单,深化人才定向招聘,招引一批领军人才和团队。

2.加强与海外高校、职校及企业深化合作,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知晓国际规则、敢于和善于参与全球竞争的高素质领军人才。

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附件2

全市产业集群提能升级重点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具体举措

责任单位

1.优化集群空间布局

编制全市“十五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紧扣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立足本地产业资源禀赋与链条分布,统筹谋划产业集群区域布局和功能定位,着力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区域协同的集群发展格局。

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

(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各县(区)对接全市规划,聚焦优势领域和细分赛道,按照错位协同原则,绘制完善集群“四图五清单”,制定集群提能升级实施方案,明确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径。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推进集群梯度培育工程

“标准化体系化”集群培育为基本遵循,以“六个一”集群生态建设为主要抓手,构建以省级产业集群为底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为重点和方向的集群发展体系。

市工信局、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

各县(区)建立完善产业集群培育库,实施梯度培育、分类指导、动态管理,依托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在产业链延链扩能、创新平台搭建、区域品牌打造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培育壮大一批专业化、特色化、高端化的集群。

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

推动先进钢铁材料及应用集群(原名称合金材料及应用集群)争创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跨区域联合创建国家级锂电先进制造业集群,持续做大先进制造业集群体量。

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3.完善集群建设模式

以培育“一流治理能力”“一流产业生态”为标准,严格按照《江西省产业集群“六个一”机制建设指南(试行)》,各县(区)对省级产业集群开展自查,分门别类制定“六个一”机制建设推进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推动省级产业集群建立“一个集群促进组织、一个产业联盟、一批优质企业群体、一个以上协同创新平台、一支产业基金、一个以上人才培养载体”。到2026年6月,确保全市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六个一”生态全面优化。到2026年12月,有序推动全市省级产业集群“六个一”机制有效覆盖。

“六个一”机制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赋能产业提质增效

以培育“一流先进制造能力”为标准,深化推进新余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6313”行动计划,深入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推动“链长+链主”双链共建机制走深走实,切实增强产业链韧性与安全性。建立健全产业协作体制机制,推进各产业发展规划协同,全面提升产业链本地配套能力与协作水平,形成链主引领、配套企业协作的产业链协同发展生态。搭建产业协作平台,引导关联产业加强配套协作,推动形成高效协同的本地化配套体系。着力推动本地重点产业提质升级与跨界融合,促进创新要素加速集聚。

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市级及园区各类优质平台、数据、服务资源向集群企业开放共享。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5.提升链式招商水平

持续扩大“投资新余”工作显度,纵深推进产业链精准招商,加快由单点招商向链式集群招商转变,由广泛招商向精准服务招商转型。

市商务局

围绕产业关键环节、短板环节与潜力方向,锚定头部及骨干企业建立招商目标清单。

市商务局、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

大力引进具有资源整合能力的链主企业,定向引入建链、补链、强链、延链型项目,持续提升产业集聚度和链条完整性。2026-2028年,每年引进20个以上集群引领性项目(单个项目投资不低于5亿元)。

市商务局、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

6.攻坚重点项目建设

实施集群项目带动策略,开展重大工业项目县(区)赛马比拼。聚焦钢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优势集群产业链关键环节,每年跟踪推进 90个左右集群重点项目。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

紧盯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制造示范、数字化转型试点、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政策导向,每年梳理至少50个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技改项目纳入省工业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组织申报产业集群企业规模化技术改造试点,争取政策与资金倾斜。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

7.壮大优质企业矩阵

以培育“一流企业群体”为标准,探索实施集群“多链主”和群主培育模式,每个产业集群招引2家以上链主企业和群主企业。

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龙头链主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资本运营、战略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链协同、技术溢出与集群带动中的关键作用。

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质工程,系统推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到2028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3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5家。

市工信局、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

2028年,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280家,高成长性企业获批8家。

市科技局、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

8.拓展产业发展新赛道

依托本地产业特色,系统梳理并找准有基础、有潜力的细分赛道,积极争取纳入省级未来产业与新兴赛道布局。聚焦未来能源、未来显示、未来材料等未来产业,积极布局低空经济、新型储能、智能精密制造、光电子信息、具身智能等新赛道。加快发展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积极布局动力垂直飞行器整机及关键部件。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

依托龙头企业,加快合金材料、固态电池、新型显示等关键技术突破和产品研发,抢占新赛道发展先机。

市科技局、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

依托硅钢、锂电池、摄像模组、碳纤维等产品优势,推动企业向低空制造领域延伸,拓展电机、飞行动力电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低空飞行器配套产品。依托重点行业和领域资源,加快低空+应用场景建设。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

9.推动人工智能集群应用

突出场景应用,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场景的落地推广。强化数据挖掘汇聚,围绕钢铁、锂电等重点行业,开发汇聚一批行业数据集、工业垂直领域大模型和专用小模型,并深入应用于钢铁“产业大脑”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8年,形成1-2个垂直领域行业模型和10个左右示范引领典型应用场景。

市工信局、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

10.深化集群创新协同

以培育“一流协同创新能力”为标准,构建完善集群创新生态体系,支持建设集群制造业创新中心、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检验检测平台等。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重点围绕超级钢、新型储能领域,做强建优企业主导型、政府园区主导型、研发机构主导型中试平台。

市工信局

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到2028年,纳入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储备库20家,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5家,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家、工程研究中心20家,集群内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3%以上。

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11.智改数转赋能集群升级

推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集群企业的规模化应用。推进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加快集群规上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梯次培育数智工厂、小灯塔、数字领航企业,梯度培育一批智能工厂,力争3年内L6级以上企业占比超35%,L7级及以上企业占比超15%。加快推进钢铁“产业大脑”建设,推进实体化运作。开展“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推动链主企业通过订单牵引、平台通过价值驱动等方式,促进集群企业资源在线化、产能柔性化、产业链协同化,实现产业链与产业集群“链群”共转。推进高标准数字化园区建设,力争建成1个以上高标准数字园区。

市工信局、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

12.推进集群绿色低碳转型

每年遴选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节能诊断,系统提升集群绿色制造水平,实现绿色园区全域覆盖,力争到2028年,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65家。加快产品碳足迹认证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创建“零碳工厂”“零碳园区”。深入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废钢铁、废旧动力电池、钢渣、锂冶炼残余物等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

市工信局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建设辐射中部地区的回收循环利用基地。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13.加强集群品牌建设

推进特色集群品牌培育创建,鼓励集群注册集体商标和创建区域品牌,开展集群区域品牌运营。

市工信局

支持钢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实施“赣出精品”工程,培育申报一批体现新余资源特色、集群特色、区域特色的“赣出精品”和江西省优秀新产品。

市市场监管局

加强标准制定和标准实施指导,鼓励集群龙头骨干企业牵头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争创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全力打造“新余标准”名片,提升我市特色优势集群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市市场监管局

14.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坚持以产业需求和应用场景为牵引,支持链主企业配套建设生产性服务中心,瞄准产业转型中的服务需求,引导制造企业向全生命周期服务拓展,鼓励服务业企业依托具体工业场景,深度嵌入研发、生产、管理等工业制造全流程。围绕产业集群发展的共性需求与关键短板,聚焦共享工厂、检验检测、工业软件、研发设计等关键性、紧缺型公共服务场景,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高端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企业,为产业升级提供坚实支撑。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15.发挥产业基金效能

充分发挥现代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构建“产业集群+基金”矩阵,聚焦钢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链的延链补链强链和新兴赛道,通过并购、定增、股权投资等方式引入链主企业和高质量项目,针对本土优质企业开通直投功能,到2028年,力争省、市级基金投放总规模达到30亿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养”双轮驱动,不断扩大专业化团队规模,优化人才结构,打造核心投资能力。健全“募投管退”全周期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基金市场化、专业化水平。

市国资委、市投控集团

16.加大财政金融资金支持力度

市、县(区)两级分别设立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集群企业提档升级和梯次培育、中试平台建设、绿色发展等,每年安排3亿元,所需资金由市本级与受益县(区)按照3:7比例予以分担。

市财政局

发挥金融综合服务效能,推出“余”链融通产业集群综合金融服务产品,精准扶持集群发展关键环节。

人行新余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余分局

17.加强集群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本地高校、职业院校围绕集群重点产业设置相关专业,与龙头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

市教体局

举办新余市“天工开物杯”人才创业大赛,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产业化潜力的高水平人才团队及优质项目落户集群。

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18.优化集群要素配置

推进工业园区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存量求增量攻坚行动。

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做好集群重大项目用能保障,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国家能耗单列。

市发改委

完善产业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平台,强化物流、检测、认证等配套支撑。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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