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签署了第UP-269号总统令,题为“关于保障向民众供应特定消费品并进一步支持特定经济部门的补充措施”。该文件旨在扩大民众获得重要社会商品的渠道,刺激关键经济部门的发展,包括绿色经济和废物处理等领域。
根据该法令,自2026年1月1日起,某些类别的进口商品将在特定期限内免征关税。特别是,在2028年1月1日之前,电动汽车充电桩、组件、用于发展服务基础设施的技术设备、丝绸加工和织造设备的备件、桑树种子和幼苗以及特级、高级和工业蚕种将适用零关税税率。
另有一揽子措施旨在延长有效期至 2031年1月1日。在此期间,对于非乌兹别克斯坦生产的、用于处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垃圾以及加工可生物降解聚合物材料的企业所使用的专用机械、技术设备、备件、组件、原材料和用品,将免征关税。
此外,该法令还为废物管理行业引入了优惠税收制度。具体而言,从2026年1月1日至2031年1月1日,国家机构废物填埋场管理局以及同时符合既定标准的纳税人,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包括股息收入)和社会税税率将设定为1%。
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是,报告纳税期内至少 90% 的总收入来自与废物收集、运输、分类和处理相关的活动,并且每位员工的月薪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两倍。
实施这些措施旨在支持可持续发展,实现行业基础设施现代化,扩大回收能力,并为在具有社会和环境意义的领域经营的企业创造经济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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