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水电总院牵头研究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零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规划编制规范》(DB15/T 4265-2026),经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审批通过,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并正式发布。该标准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零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规划领域的地方标准空白,为区域产业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发布公告

发布清单
本标准于2023年正式立项。随后,水电总院新能源研究院指导内蒙工作组牵头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建河北院等14家单位组建专业技术团队,立足内蒙古风光资源禀赋,结合自治区内零碳产业园实践经验,以及2024年以来国家建设零碳园区任务和自治区零碳园区培育方案等要求,经多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历时3年最终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标准封面
作为国家新能源领域的权威技术机构,水电总院积极支撑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政策研究、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锚定“双碳”目标,此次标准制定进一步彰显总院在零碳能源规划领域的技术引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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