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6日至17日,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会同华北电监局组成人检查组,对华北区域内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情况和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华北电监局有关负责人等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首先召集华能、国电、国华、河北建投等公司所属张家口地区风电企业进行了座谈,现场检查和实地调研了国电龙源尚义石人风电场、国华张北满井风电场、京能科技官厅风电场等,最后听取了华北电网公司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情况和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汇报。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自《可再生能源法》及相关价格配套政策实施后,政策效应明显,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风电在华北区域的迅速发展,可再生能源投资大幅增长,装机规模迅速增加,有效地改变了电源结构;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电价政策,基本上做到了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对个别地区存在变电容量不足、机组安评周期长、存在调试电价、无功电量的考核、没有报送信息等问题,检查组要求电网企业进行改正,对有关体制、机制和政策方面的问题,电监会将认真研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并向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