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机关节能工作,贯彻落实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省、市委要求,迅速行动,从节能的日常管理入手,加大节能宣传教育力度,狠抓节能技改,强化监督检查机制,科学管理,积极推进机关节能工作。
一、加强教育宣传,提高节能意识。
自2008年8月份以来,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形成浓厚的资源节约氛围,做机关节约活动的示范人和带头人,发挥政府机关的表率作用。
二、坚持严抓细管、做到重点突破
水电管理是后勤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水电费用支出在经费支出中占有相当的比重,针对如何加强行政中心水电管理,节约水电开支的问题,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次召开会议,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首先开展行政中心节能技术改造。将行政中心的水电用具全部更换为合格的节能低耗产品,防止跑、冒、滴、漏现象,从源头上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其次,加强水电管理,着力降低水电的消耗。在节约用电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标准控制中央空调温度和使用时间,细化行政中心公共场所的照明时间,并加强值班巡查,严防长明灯。在节约用水方面,利用现有蓄水设施,搞好雨水的收集利用,减少弃水,增加有效水源,提高雨沥水的利用率;严格管理绿地、苗圃、花坛等用水,杜绝漫灌式浇水;办公区内人工塘严禁游泳、垂钓、洗涤,以保护现有水资源。第三,进行量化考核,最大限度的降低消耗。建立水电消耗资源台账,并在汇总的基础上制定出相关费用的定额和标准,最大限度地降低水电消耗,减少支出,节约经费。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了定期及不定期检查机制,成立了安全节能检查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坚持定期对市行政中心的水、电等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查;不定期的对行政中心内节约用电、用水等节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了日查不间断,月查不松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限期整改,及时纠正浪费行为。此外,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节能工作纳入年度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建立节能评比制度,结合个人年度考核,对节能工作做得好的同志进行表扬,充分调动大家节约能源的积极性,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