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农业厅组成四个督导组对全省18个市县新增中央投资农村沼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并督导检查。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新增沼气项目完成计划投资的50%。其中:户用沼气完成48%,沼气服务网点完成68%,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完成40%,预计3月底前基本完成新增沼气投资建设任务。
据悉,各市县在严格遵守项目管理基本程序的前提下,根据新增项目的特点和本市县实际,尽可能简化相关手续,加快落实建设条件。定安县开展沼气技工培训,并发动当地能人承包建池,各乡镇拿出资金补贴建池农户,每建一个沼气池奖励200元。文昌市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从农信社贷款解决市级沼气配套资金。屯昌县政府出台专门的激励机制,在3月20日前完成沼气池建设的按400元/池付给劳务费,3月20日前未完成任务的按350元/池付给劳务费,3月20日前超额完成任务的按450元/池付给劳务费,还从工作经费中拿出5%用作对乡镇政府发动农户建沼气池的补贴,每发动建一个沼气池补贴30元。此外,有些市县成立沼气服务公司和民营沼气建设服务队伍,建立多元化的建设服务队伍运行模式,统一管理,统一施工。